一、營辦一、營辦其職也。遇常住建造,則採辦木料磚灰;遇常住齋醮,則採辦果品供養。以至日用所需,一應貨物,偶或欠闕,與常住經營而備辦之,必立心不苟,通達物情者,斯能任其職。本章完一、督工一、值事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