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義門
不義門
十條
教唆人官門闘訟,死刑爲三十過,徒刑爲二十過,杖罪爲十過,笞罪爲八過。
教唆人闘爭一人爲一過。
教人爲不廉、不孝、不義、不仁、不善、不慈、爲非作過一事爲一過。
見賢不薦爲一過,見賢不師爲一過。
見明師不叅授典教爲二過,不依師之教㫖爲十過,反叛師長爲五十過,違師教公爲三十過,尊長父母同此論。
良朋勝友不交設爲一過。
窮民不濟爲一過,復加凌辱一人爲三過。
偷盜人財物或教人偷盜,百錢爲一過,貫錢爲十過,若見偷盜不勸爲一過,讃助偷盜爲五過,米麥幣帛衣服並論錢數定過。
不義而取人財物,百錢爲一過,貫錢爲十過。
欠人財物抵諱不還,百錢爲一過,貫錢爲十過。因而謀害其過加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