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二十四

木生於火本藏鋒,不會鑽研莫强攻。禍發只因斯害己,要須制伏覓金翁。

葉士表曰:此言自鉛取汞也。汞藏鉛中不見其形,如火生於木,不見其明也。若不得抽添之法,莫强攻取,恐有害也。蓋禍患之發,縁火候不愼,要須得金母在内,然後汞見鉛伏,若無其主汞復何求。○袁公輔曰:木中生火,蓋木得火而旺,爲木之精魂,本以藏其銳,不欲發見於外,茍有所動,則反爲木之所焚矣。陰符經曰:火生於木,禍發必尅;奸生於國,時動必潰。知之修鍊,謂之聖人。欲得木之鎮靜,須假金以伐之。參同契曰:金伐木榮是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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