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内景玉經注
肝部章第十一

肝部章第十一

肝部章第十一

肝部之宫翠重裹。

木宫也,肝色蒼翠,大小相重之象也。

下有青童神公子。

肝,東方木位,主青。故曰:青童左位為公子。公子,一名含明。上有華蓋,故曰下。

主諸關鏡聰明始。

於時主春,青陽之本始於竅主目,五行之關鏡也,故田聰明之始。

青錦披裳佩玉鈴。

青錦,肝之色。玉鈴,白脉垂之象也。昇玄經云:三天玉帝,蔕火玉之珮。素靈經云:靈耀君衣青錦單裳。皆神仙之服也。

和制魂魄津液平。

内指事也。東春和煦,萬物生成。

外應眼目日月清。

肝位屬眼,象日月明。

百痾所鍾存無英。

左為無英,肝神在左,故存之。有本為無英。無英者,物生之象也。

同用七日自充盈。

五藏兼存,故言同用。七日為一竟。一竟,一復也。故周易曰七日來復是也。

垂絕念神死復生。

存念青衣童子形。如上說。

攝魂還魄永无傾。

太微靈書云:每月三日、十三日、二十三日夕,三魄棄身遊外,攝之者當仰眠,去枕伸足,交手心上,瞑目,閉氣三息,叩齒三通,存心中有赤氣如雞子從内出於咽中,赤气轉大覆身變成火,以燒身使币,覺體中小熱,呼三魂名曰爽靈、胎光、幽精,即微呪曰:太微玄宫,中黃始青。内鍊三魂,胎光安寧。神寳玉室,與我俱生。不得妄動,鑒者太靈。欲飛行,唯詣上清。若有飢渴,得飲玄水玉精。又每月朔、望、晦日,七魄流蕩,交通鬼魅。制檢還魄之法,當此夕仰眠伸足,掌心掩兩耳,令指相接於項上,閉息七遍,叩齒七道,心存鼻端白氣如小豆大,須臾漸大,冠身上下九重,氣忽變成兩青龍在兩目中;兩白虎在兩鼻孔中,皆向外;朱鳥在心上,向人口。蒼龜在左足下;靈蛇在右足下;兩玉女著錦衣,手把火光,當兩耳門。畢,咽液七遇,呼七魄名曰:尸狗、伏矢、雀隂、吞賊、非毒、除穢、臭肺。即微呪曰:素氣九回,制魄邪姦。天獸守門,嬌女執關。鍊既和柔,與我相安。不得妄動,看察形源。若有飢渴,聽飲月黄日丹。

本章完

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

43 / 156
第 43 页
载入中…
点正文某字,影印图上会框出该字;点图上的字,正文会定位到它。键盘 [ ] 翻页,1 2 3 切换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