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上黄籙大齋立成儀卷之四十九 駒九
无上黄籙大齋立成儀卷之四十九 駒九
太上執法仙士蔣叔輿編集
齋直須知門
修奉規格,
應開建大齋,要在洞天福地宫觀爲上。立壇須是方位端正,坐北面南。如宫觀元有壇處,坐向方位或偏,别就宇下依式立壇。壇位既正,屋宇坐向雖偏,不妨行事。
應齋主建齋,當竭誠恪營辦。龍繒璧鈕,務在精好。香花油燭,一一所需,並要潔淨,不使穢觸,及臨用有缺。科云:修設大齋,以精專爲先,龍繒爲上,香燭䖍潔,抑又次之。茍有一闕,亦齋之瑕玷也。修奉之士,所當謹守。
應凡建齋,須是量力所及,冨則備物,貧則隨冝。所市齋需不得用非義之財,及與人爭較價直。力有餘而苟且營辦,力不及而勉強經營,皆爲不誠,難期感格。如齋主係忠孝之家,誠殫力乏,師爲代出龍繒之屬,凡事從省。應干文字醮獻等,以類相併,務在合冝。
應齋官上奏,有官位具官,無官稱奉道弟子。若父母之䘮,稱孤子哀子。
應亭䘮在室,屋宇深闊;䘮在别處,亦可修奉及生死厭穢未經解除者,不得於家庭建立齋壇。
應齋儀中修用存思訣法,並載齋法修用門。讃唱威儀,並載修奉應用門,更不於本儀中詳註。
應文字行遣,帝尊用奏狀,餘並用申狀。神司用公牒。
應奏狀並稱臣,申狀稱名,天樞院狀稱本司,前用司額,關帖牒等稱當司。
應奏申狀前空一掌,後空兩掌,𥿄高一尺四寸來許,餘則用展劄𥿄爲佳。醮請獻狀止用狀𥿄。
應奏狀内聖位並用黄簽,臨時貼。
應奏狀前貼黄,髙三寸二分闊二寸四分,或髙三寸六分闊三寸爲則,分單行冩。貼黄後合縫處書臣名,用印。或依朝廷格式貼黄亦可。
應奏申内倚黄,用小黄簽側貼太歳下。
應奏申狀可漏單聖位者用黄簽側貼。兩位四位者,稍用闊黄簽,當中貼。三位、五位,以中爲尊,兩位、四位,以右爲尊。聖中冩御前及聖前字,或止冩最前一位亦可。下界神祇狀用白簽。
應奏申方函,面上並不用貼黄,亦不稱臣,兩頭止書名章詞表,外函同此。如申狀内聖位多者,方函止題最前一位。如東方木德與東斗、東方七宿同一狀,止題東方木德歲星真君聖前之類。
應奏申狀,上帝狀稱道慈勅㫖,帝尊稱聖慈睿旨,二后稱宸慈聖㫖,三清四帝稱陛下,二后稱殿下,諸帝尊稱御前,諸眞稱聖前,下界神祇稱神前。
應帝尊並獻龍車地祇皇君獻輦。
應牒關劄,後並批朱。公牒書名押字,關劄只押字。牒皮正面,上書謹字,中印。法階書名押字下書封字,用三印,背書司額。牒上書主者,用二印。關劄正面印,法階只押字,下書封字,前用一印,後用二印。
應奏申狀並半年用印,合縫者書臣名,後用一印。可漏,下用一印。方函正面上下通用三印。凡牒關帖榜等押字,並用印。公牒并榜太歳一行用四印,前用三印。關劄半年用一印。凡用印,並從後起。
應符簡告文年月用一印。可漏,正面用二印,後用一印。
應符文作方函發者,依方函式用印。
應奏狀及上界申狀,用三炁飛玄玉章,或用都天大法主印,方函兩頭一同。或用通章印,正面用靈寳大法司印,中下界申狀用靈寳大法司印。
應長生符用元始一炁印,救苦符用青玄救苦印,玉札用玉魁司主印。凡符文屬玉清者,並用元始印;屬東極者,並用救苦印,屬上清者,並用三天太上印。此印諸符亦可通用。
應章表並用九老仙都印,青詞用三炁玉章,外函同奏狀式用印,當中用三炁玉章,兩頭或用三天太上印,或通章印亦可。
應章書毎行十七字,相去二寸四分乃爲一行。𥿄髙一尺二寸。書表每行二十四字爲則,𥿄數及行數要合竒數爲佳。前空兩行,後空三行,依常式書。
應書青詞與章表同格,不拘字數。前空一掌、後空兩掌爲則。可漏。用黄𥿄三寸套封,外用方函。
應書奏申章表等,並各專闢一室,中設香案,毋令外人得入。書冩人須令沐浴更衣入室。凡書章奏等,並用𥿄遮護两頭,毋令以衣着上。
應冩奏申文字,不得以人姓名爲頭,鬼字爲首,不得垂生露死,抽破人姓名。
應燒香,不得用竈中灰火焚燎。錢幣等不得用油燭㸃發。
應齋饌不得用乳酪,臨齋不得飲酒。
應髙功法師,須備受三五都功籙、正一盟威籙、靈寳中盟五法籙、靈寳十部妙經,及行靈寳大法,方可依科修建。如止受都功、盟威二籙、靈寳衆經及行天樞天心追攝錬度等法,亦許攝行。奏申儀中稱靈寳大法司去處及齋科稱盟受三洞寳文玉字金書等處,皆合隨文換易。
應法師止受都功職籙及昇玄陽光洞淵等籙,却不受盟威籙;或止受都功職籙及中盟五法籙,不受盟威籙;或止受都功籙及上清籙,不受盟威籙;或止受都功籙,不受盟威籙;或止受盟威籙,却不受都功籙:並不許開建靈寳齋科。蓋出三五正一官吏二籙不備受,則出官有碍,皆不可行齋事。
應都講以下五職,亦須備受三五正一靈寳陽光等籙,方可使預壇席。
應請同齋道衆,須是平時耐於拜跪,甘於淡泊,專修香火,不貪貨財,方可結立誓盟,俾登壇席。要與齋官各殫誠慤,祈叩穹旻,以招感格。若只務聲音韻羙,注念不專,非惟枉役精神,虚費財寳,切恐反遭咎責,勞而無功。修建之法,全在擇人,不可不謹。
應執威儀道童十二人,須要先習歩虚經大歩虚十首,令熟正齋旋遶時,隨聲讃詠。
應冩文字書生到局日,便令沐浴,浣濯衣服,務在清潔,方可立局。下手繕冩書生并幹局人,先與斷約,不許歸家宿食,别委一人與之供備飲食宿卧去處。仍專委一人收掌𥿄札,照数出給。如有錯誤,不許剔補。並要冩換一幅,則别給𥿄一幅與之,却與收下誤冩之𥿄,庶可稽考𥿄數結局又可見其冩字錯誤多寡。
應經費門所料𥿄札數,乃是確定之數,買𥿄札時,當於數外别買数十幅,以備錯誤換易。
无上黄籙大齋立成儀卷之四十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