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等照劄

土地等照劄

靈寳大法司。

當司檢㑹,先據郷貫同三官狀,至齋醮圓成。所有當界土地等神,翊衞壇場,效勤本職,並無違缺。除已具朱表聞奏上帝,乞降敕命施行,及申三官大帝府,與依格考校,計功酬賞外,合行照㑹,聽候天庭推恩施行,須至指揮。

右劄,付某處土地等神,准此。

本章完

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

504 / 2079
第 504 页
载入中…
点正文某字,影印图上会框出该字;点图上的字,正文会定位到它。键盘 [ ] 翻页,1 2 3 切换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