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金剛札
第八金剛札
可以縛強祟,斷除鬼釁。
金剛者,斷滅妖魔之梵神也。凡有强祟,興福不能,但能興禍,無法告治。但此法治之,不復再作。其祟者,山川之間,妖精鬼神,釁作人世,則萬端恠異,驚懼人民。或附於猛獸入市,或附于人身。其人狂作,大食斗碩不止,不食則旬日不飯。忽發突力,拔百年之木,舉數鈞之物,猖狂不止,則其人死矣。婦人被惑,則嘻嘻嗤笑,形恥,歌號無時,其祟大作,則吟震荒野,夜號市聚,不與法治,大害於世。治法用三十六兩麻染赤弦索一條。其祟作時,念呪八徧,揮索於空,索去則着祟物在,入身則人身縛,在獸身則獸身縛,在草木則草木縛,愈爭愈縛乆愈緊。其祟哀告不已,則責問情由,伏罪罰。誓則以法放之,不敢復作。念呪八徧,呪曰:聿亦云變巨由,縛如要解。念呪三徧,呪曰:初于初于娑利。
法中,呪是梵巨神言,符是神之炁元形體指,印是神之命想妙用,印是法用緫持。受法人不可非時輕行。
散形
應書符通神畫,當以指法。此是帝君玄名,上象玄天,下鎮死。
聚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