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真經
外篇馬蹄第九

外篇馬蹄第九

外篇馬蹄第九

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禦風寒,齕草飮水,翹足而陸,此馬之真性也。雖有義臺路寢,無所用之。及至伯樂,曰:我善治馬。焼之、剔之、刻之、雒之、連之以羈縶,編之以皁棧,馬之死者十二三矣。饑之,渴之,馳之,驟之,整之,齊之,前有橛飾之患,而後有鞭筴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陶者曰:我善治埴,圓者中規,方者中矩。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鉤,直者應繩。夫埴、木之性,豈欲中規矩鉤繩哉!然且世世稱之曰伯樂善治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過也。吾意善治天下者不然。民有常性,織而衣,耕而食,是謂同德一而不黨,命曰天放。

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視顚顛。當是時也,山無蹊隧,澤無舟梁,萬物群生,連屬其鄉。禽獸成群,草木遂長。是故禽獸可係羈而遊,鳥鵲之巢可攀援而闚。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素樸而民性得矣。及至聖人,蹩躠爲仁,踶跂爲義,而天下始疑矣;澶漫爲樂,摘僻爲禮,而天下始分矣。故純樸不殘,孰爲犧尊?白玉不毀,孰爲玤璋?道德不廢,安取仁義?性情不離,安用禮樂?五色不亂,孰爲文采?五聲不亂,孰應六律?夫殘樸以爲器,工匠之罪也;毀道德以爲仁義,聖人之過也。

夫馬,陸居則食草飲水,喜則交頸相靡,怒則分背相踢,馬知已此矣。夫加之以衡扼,齊之以月題,而馬知介倪闉扼鷙曼詭銜竊轡。故馬之知而能至盜者,伯樂之罪也。夫赫胥氏之時,民居不知所爲,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煕,鼔腹而遊,民能已此矣。及至聖人,屈折禮樂以匡天下之形,縣跂仁義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爭歸於利,不可止也,此亦聖人之過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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