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經
民常不畏章第七十四

民常不畏章第七十四

民常不畏章第七十四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縱放情欲,動之死地,習以爲常,嘗無畏者,人君當以清靜化之,奈何更立刑法以誅殺恐懼之?

若使人常畏死而爲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若使代人皆從清靜之化,不敢溺情縱欲,常畏於死,而獨爲奇詐者,假令吾勢得執殺此奇詐之人,孰敢即殺?故下文云。

常有司殺者殺。

如此奇詐之人,天網不失,是常有天之司殺者殺之也。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

人君好自執殺,必不得天理,是猶拙夫代大匠斲木。

夫代大匠斲,希有不傷其手矣。

拙夫代斲,豈但傷材,亦自傷其手。人君任用刑法,代彼司殺,豈唯殘害百姓,抑亦自喪天和也。

本章完

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

181 / 198
第 181 页
载入中…
点正文某字,影印图上会框出该字;点图上的字,正文会定位到它。键盘 [ ] 翻页,1 2 3 切换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