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
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

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

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氣形質具而未相離,曰渾淪,合於渾淪則其成不虧,易所謂太極者是也。天地亦待是而後生,故云先天地生。然有生也而非不生之妙,故謂之物。

寂兮寥兮,

寂兮,寥兮,則不涉於動,不交於物,湛然而已。

獨立而不改,

大定持之,不與物化,言道之體。

周行而不殆,

利用出入,往來不窮,言道之用。

可以爲天下母。

萬物恃之以生。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爲之名曰大。

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名生於實,實有數焉,字者滋而已。道常無名,故字之大者對小之稱,故可名焉。道之妙,則小而幽,道之中,則大而顯。

大曰逝,

運而不留故曰逝。

逝曰遠,

應而不窮故曰遠。

遠曰反。

歸根曰靜,靜而復命,故曰反。道之中體,方名其大,則遍覆包含而無所殊易,所謂以言乎遠則不御也。動者靜,作者息,則反復其道,不離於性,易所謂以言乎邇則靜而正也。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道覆載天地者也,天無不覆,地無不載,王者位天地之中,而與天地參,故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處一焉。

自道而降,則有方體,故云域中。靜而聖,動而王,能貫三才而通之人道,於是爲王。與道同體,與天地同功,而同謂之大。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謂王也,天不産而萬物化,地不長而萬物育,帝王無爲而天下功,其所法者,道之自然而已。道法自然,應物故也。自然非道之全,出而應物,故降而下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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