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傳
太上章第十七

太上章第十七

太上章第十七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之譽之;其次,畏之侮之。信不足,有不信,猶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謂我自然。

傳曰:執大象,天下往,由天下方且釋我而忘之,其迹孰得而見哉?故下知有之而已。下知有之者,无以尚之,故謂之太上。則親之譽之者其次,畏之侮之又其次可知已。何以論之?今夫父子愛欽,不言而喻,至賔主之際,朋友之交,欲致其欽之之意,必有以文之而後喻。何則?信之足與不足而已。則親之譽之,已出於信之不足而有不信,况於畏之侮之乎?然則欲使信至不足而有不信者,宜如何哉?猶其貴言,以復乎道而已。貴言者,行不言之教而已。行不言之教,則處无爲之事可知也。至夫功成事遂,百姓謂我自然,而莫知爲之者,則孰得而親譽之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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