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會元
右十七章

右十七章

右十七章

太上謂無上可上。雖下愚皆知有此理纔可親近。有美譽便不自然,畏之者猶其次也,侮之者失道遠矣。天眞喪失,不能反本,雖教之奚益。言愈多而愈不信,不若默而待之,無爲而化之,使其自悟,自然返樸,不言而信也。以治道言之,太上以下不能無爲。親之譽之,有言之教也。畏之者刑禁也。侮之者,上失信也。上失信於民則民不信。猶其貴言,不言之教也。不言之教,無爲而成,刑不試而民自服也。至於功業成遂,還淳返樸,則親譽畏侮俱忘矣。百姓安居樂俗,忘其所自,故曰謂我自然。○。頌曰:太上元無上,常存日用間。可憐無眼漢,剛道出函關。

大道廢,有仁義。太朴既散,仁義乃興。智慧出,有大僞。出,去聲。○。智慧聰明,根塵業識。六親不和,有孝子。莫若常和。國家昏亂,有忠臣。莫若常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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