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人不畏威章第七十二
人不畏威章所以次前者,前章明聖心忘知,而能應物之病,故次此章,即顯治病之術,愈病之方。就此一章,義分三别,第一明凡不畏威,必招惡報,第二勸處心寬裕,方會眞源,第三明舉聖證成,示其取捨。
第一明凡不畏威,必招惡報。
夫上天有龍象雷霆,冥司有三途五若苦,人不畏破裂,須臾地獄之中,極爲辛苦,隱隱摶天之羽,飛劫石而難周,皎皎日月之暉,照幽塗而莫曉,岩若銅柱,左右傷身,凛凛刀山,縱横碎骨,魂魄號叫,思度脱而無聞,出氣成烟,吞鐵丸而喉爛,前生何罪,得至於斯,良由狹其所居,不修于命,豈知唐堯化美,廣闢四門,殷帝含仁,大開三面,吉祥止止,道德淳淳,其度量若大鵬之舉赤霄,其深沉似長鯤之躍滄海,舉逸翮而縱凌唳,直壓雲天,蓄巨鱗而鼓波濤,横擊溟渤,不知上下,莫辨東西,豈厭其生,以成偏狹,去彼取此者,聖人之圖也。
人不畏威,則大威至。
御註:有威而可畏謂之威。言人於小不畏,拙於慎微,則至大可畏。○御䟽:有威可畏謂之威。夫欲惡之來,起於微末,積成病累,爲彼大威,人不知慎其細微,則至於大可畏也。○河上公曰:威,害也。人不畏小害則大害至,謂死亡也。畏之者,當愛精養神,承天順地。○嚴曰:昌衰吉凶,皆由於己,若不畏微,則必畏彰。○榮曰:威,刑法也。若不畏於小罪,積惡不休,犯綱觸羅,亡身損命,大威至也。内明不懼塵累,縱欲不止,欲縱則精散,形穢則神離,神離則形敗,精散則體弊,故入眞道而無縁,爲生死之所害,則大威至。○成䟽:威謂威刑,即所謂經戒科目是也。大威即三塗惡趣,北都羅酆之刑法也。言凡夫不憚經戒,妄造諸惡者,則遭風刀大刑,必將至也。
第二勸處心寬裕,方會眞源。
無狹其所居,
御註:神所居者,心也。無狹者,除情去欲。○御䟽:神所居者心也,人當忘情去欲,寬柔其懷,使靈府閑豫,神棲於心,身乃存也。○河上公曰:謂心居神當寬柔,不當急狹也。○嚴曰:禍莫大於亡軀,福莫大乎存身,存身之道,莫過乎養神,養神之要,當靜心而寬也。○榮曰: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人以所生爲樂,受生爲貴,不能閑居以養生,修善以防死,流宕失鄉,受著他處,以他處爲廣大,以本鄉爲狹陋,此狹其所居也。長惡傷行,縱欲傷身,動之死地,不存乆視,厭其生也,勸言無者,莫令如此也。○成䟽: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厭,捨也。狹,劣也。居,安處也。所生,心也。言修道行人,必須處心無系,不得域情狹劣,厭離所生,何者?夫身雖虚空,而是受道之器,不用耽愛,亦不可厭憎,故耽愛則滯於有爲,厭憎則溺於空見,不耽不厭,處中而忘中,乃守眞學者也。
無厭其所生。
御註:身所生者,神也。無厭者,少思寡欲,不勞倦也。○御䟽:身所生者,神也,厭,惡也。人由神而生,故謂神爲所生也。神明托虚好靜,人當洗心息慮,神自歸之。若嗜欲黷神,營爲滑性,則精氣散越,散越則生亡,故勸令無厭所生之神,以存長乆之道。○河上公曰:人所以生者,以有精神,托空虚,喜清靜,飲食不節,忽道念色,邪僻滿腹,爲伐本厭神也。
夫唯不厭,是以不厭。
御註:夫唯不厭神,是以神亦不厭人爾。○御䟽:善貸曰道,資形者神,人能愛道存神,故云夫唯不厭。除垢止念,惟精惟一,神不厭人,故云是以不厭。○河上公曰:夫唯獨不厭精神之人,洗心垢濁,恬泊無欲,則精神居之不厭也。○榮曰:通生由道,成形藉神,若能愛道存神,故云夫唯不厭。除垢止念,志靜形清,神既附人,道亦愛己,言是以不厭也。○成䟽:唯被所修之境,非空非有,故能修之。智亦不愛不憎,憎智相符,是以不厭也。
第三明舉聖證成,示其取捨。
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
御註: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自知其身,防可畏之事,自愛其身,無厭神之咎,不自見其能以犯患,不自貴其身以聚怨。去此自見自貴,取此知愛也。○御䟽:自知者反照内省,防害於微,令無可畏之事。不自見者,不自彰見其才能,炫耀於物,違理失當,以招患也。○河上公曰:是以聖人自知,自知己之得失也。不自見,不自顯見德美於外,藏之於内也。○榮曰:故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凡情失道,乃爲無識,聖智達理,故曰自知,忘於人我,泯於聞見,故曰不自見。寳神惜氣,固精志道,不輕此生,故云自愛不自大,以賤小不尊,行以加人,忘於高下,故言不自貴。自知自愛者悟理,自見自貴者迷方,聖人說己化物,使物知歸,去彼自見自貴之悟物,取此自知自愛以全眞。○成䟽:智符道境,了達眞源,故自知也。四大假合,坐忘隳體,不自見也。
自愛不自貴。
御䟽:聖人自保愛其身,絶去嗜欲,令神不厭,身不自貴者,不自矜貴其身,凌虐於物,以聚怨爾。○河上公曰:自愛,自愛其身,以保精氣也。不自貴,不自貴高,榮名於世也。○成䟽:保養眞性,不輕染欲,自愛也。謙卑靜退,先物後己,不自貴也。
故去彼取此。
御註:去彼見貴,取此知愛。○御䟽:去彼自見自貴,取此自知自愛,聖人得平等智,了法性空,理無去取,開教引凡,寓言之爾。○河上公曰:去彼自見自貴,取此自知自愛也。○成䟽:去彼自見自貴,取此自知自愛,欲示物鑒戒,故寄去取爲言也。
道德眞經玄德纂䟽卷之十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