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摶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爲一。
林氏曰:此章形容道之無迹,夷,平也,希微不可見之意,三字初無分别,皆形容道之不可聞,不可見,不可得爾。摶,執也,三者,夷希微也。三者之名,不可致詰,言不可分别也。故混而爲一者,言皆道也。○吴氏曰:夷謂平夷,夷則泯滅無迹,故視之不見。希謂希疏,希則間闊無聲,故聽之不聞。微謂微茫,微則杳漠無形,故摶之不得。希夷微三者,雖欲究極言之而不可,故混同無所分别,而名之爲一。○吕氏曰:夫無色之色,使離朱子羽方晝拭目揚眉而望之弗見也,無聲之聲,使䚦俞師曠方夜俛首側耳而聽之弗聞也。無形之形,使賁育五丁持勇鼓臂竭力而摶之不得也。目既無所施其明,耳既無所施其聰,形既無所竭其力,則曰夷曰希曰微,三者其名雖殊,於道之體則一而已,亦猶萬籟一風而異聲,七竅同氣而用殊,此三者皆不可致詰,故混而爲一,然合而言之,則混然脗合爲一,雖有視聽摶摸,皆不可得而分矣。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兮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象之象,是謂惚恍。
林氏曰:不皦,不明也,不昩,不暗也。上下俯仰之,上下二字亦不可拘,但言此道不明不暗,上下求之皆不可見耳。繩繩,多也。多而不可名,其終皆歸於無物,故爲無狀之狀,無象之象,亦恍惚耳。○吴氏曰:其上其下,猶易言形而上形而下也。繩繩,續而不絶也。復,反還也。無物指道而言,復還返其初,則歸於無物之道。莊子所謂德至同於初是也。道無物也,故無狀無象,然其狀其象,亦非如物之有狀有象也,故曰無狀之狀,無象之象。似有,似無,故曰恍惚。○吕氏曰:夫形色之物,皆有涯際,唯道也先天先地,亘古亘今,散爲沖氣,布爲太虚,與雨儀並著,而其明不耀,忽焉處乎九地之下,與瓦礫同隱,而其幽不晦。循環斡旋,混成不間,繩繩不絶,不可以名稱,不可以迹見,德備不顯,雖欲以物喻,不可得也,故曰:其上不皦,其下不昩。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蕩然巍然,淵兮深兮,不可擬議測度。於無形中,則有無狀之狀,於無物中,則有無象之象。謂其有狀,則狀孰云有,謂其無象,則象孰云無。故曰妙有不有,眞無不無,恍恍惚惚,縹渺氤氲,有無莫定,故曰無狀之狀,無象之象,是謂光惚。
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林氏曰:迎之而不見其首,無始也。隨之而不見其後,無終也。執古之道,言其初自無而出也。以其初之無而御今之有,則可以知古始之所謂道者矣。紀,綱紀也,道紀,猶曰人紀,猶曰王,道之綱也。○吴氏曰:惟其惚恍,故迎之隨之皆不可見。古謂在先,今謂在後,有謂萬物之源,皆出於道,故曰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古始者,道也。○何氏曰:此章自執古之道以上,極虚本無末,乃言一有字,於以見萬變雖殊,可以執一御也。道御而王,大制不割,皆以至無爲宗也。經曰:執大象,天下往,蓋有不能御有,而御有者無也,言執者,持此以往也。
道德眞經集義卷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