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第六十四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破,其微易散。爲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
吕氏曰:古之君天下者,治必有亂對,安必有危對,當其國家安靜,則易爲維持,及其傾危,則難於守禦,故周書曰:制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蓋芽糵未堅,則其脆易破,悔吝未著,則幾微易散。取之己也,少壯身安之時,易於行持,見功猶速,蓋疾病未兆,其修煉則易謀而易成,暨乎嗜慾過多,神衰精損,疾病一作,便逐逝波,儻保養得宜,神氣沖和,或染微痾亦易治也。故曰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破,其微易散。且未疾之人,易爲醫也。未危之國,易爲謀也。若預爲之防,則未然之禍,何由而萌。若先爲之計,則未形之患,何縁而超。是以聖人不畏多難,而畏無難,况禍福本相倚伏,自其胎基之未兆而慮之,禍可轉而爲福,任其已然忽之,福可移而爲禍,不可救藥矣。故治身調心之道,盍亦預防其情慾,和適其神氣,而使之不亂也。○李氏曰:按上章之義,其安易持,言作事謀始,修眞志士,正心於思慮之先,抑情於感物之前,則心易正,情易絶,茍治事於已亂,遠禍於已萌,不亦難乎。○林氏曰:方其安時,持之則易,及至危則難持矣。事之未萌,謀之則易見,其形見則難謀矣。脆而未堅,攻則易破,及其已堅則難攻矣,事必爲於未有之先,治必謀於未亂之始。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吕氏曰:患不預防,惡不杜漸,其由植木乎。初生於毫末,可拔而絶之,甚易爲力矣。及其合抱,青青百尋,烏可伐哉。又若築臺焉,超土於一畚,可蹴而超之,又何難哉。及其九層也,聳百尺之勢,烏可毁哉。又若遠行,始於跬步,可旋踵而返,及其千里,長涉渺渺,烏可還哉。故曰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李氏曰:積小成大,不可救也,故易有履霜堅冰之戒,傳曰: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林氏曰:合抱之木,其生也必自毫末而始,九層之臺,其築也必自一簣之土而始,千里之行,必自發足而始,凡此以上,皆言學道者必知幾。
爲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爲故無敗,無執故無失。
吕氏曰:有爲於分别,則敗其自然,有執於欲利,則失其精神,未若安其所安,守其所守,則治而不知其治,爲而不見其爲矣。聖人察夫事之所敗,超於有爲,不爲則何敗之有,意之所失,失有所執,不執則何失之有。治身有爲,則形勞神役,心靈疲葡,有執則偏滯方隅,不離衆有,去道遠矣。曾未嘗無爲無執,天眞純粹,故亘萬劫而無敗,無象可執,何失之有。○何氏曰:聖人作事謀始,善始善終,曾不敢輕於有爲,執其所見,蓋懷微妙,抱樸質,不敢超天下之爭心,循理而舉事,吾何爲,因時而立功,吾何執,名各自命,事由自然,吾何敗何失。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吕氏曰:世人雖務於善事,摩不有初,鮮克有終,皆初勤而後惰,始樂而終厭,幾於成而復敗之,良由抱一不固,則胎眞不凝,丹液漏泄,故乃曰炁亡液漏非己形。若夫至人,則用志不分,始終如一,萬神自正,敦能敗之。○何氏曰:凡民好爲者,以因循爲無能,好執者以通變爲無守,所以事敗於垂成,此言不能慎終如始,而爲有初鮮終之戒。
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衆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爲。
吕氏曰:至人非無欲也,欲人之所不欲,不以物易性,則難得之貨又奚貴之有。非無學也,學人之所不學,不以摶溺爲心,凡衆人之所過,吾得以復之,故曰
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復衆人之所過,以至不益生,不助長,順物自然,無容私焉。道可以爲親,德可以爲友,以道德輔佐其體,觸事莫非自然而然,曷敢有所爲也。○吴氏曰:聖人之欲,以不欲爲欲,聖人之學,以不學爲學,難得之貨,人所欲者,不貴重之,是不欲其所可欲也,故曰欲不欲。衆人之所趨者,我則不趨,衆人掉臂過之而不願者,我則遣反其處,是不學衆人之所學也,故曰學不學。凡此不欲不學者,蓋以萬物之理無爲而自然,故吾亦無爲,與萬物同一自然,如輔之以輪輻,相依附而爲一也。○何氏曰:此章先言爲之於未有,中言爲者敗之,末又言不敢爲,然則爲者是乎,不爲者是乎,皆是也,豈不曰爲無爲,則無不治。○林氏曰:衆人之所不欲者,聖人欲之,衆人之所貴者,聖人不貴之,借喻語也。衆人之所不學者,聖人學之,衆人之所過而不視者,聖人反而視之。復,返也,此亦借喻語也。聖人惟其如此,於事事皆有不敢爲之心,而後可以輔萬物之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