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論兵要義述
三十輻共一轂章第十一

三十輻共一轂章第十一

三十輻共一轂章第十一

臣眞述曰:此車器及室三者,皆取其因無而利有,因有而用無,故引之以爲證,何者,夫五兵之屬,亦當其無,有兵之用,且弧矢之利以威天下,不必傷人然後爲用,故知兵者備之以爲有,戢之以爲無,此即用其所不用者也,蓋無之以爲用亦明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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