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論兵要義述
視之不見章第十四

視之不見章第十四

視之不見章第十四

臣眞述曰:夷者平易之稱,所謂天之道,故可視而不可見也。希者依違之稱,所謂地之道,故可聽而不可聞也。微者精妙之稱,所謂人之道,故可摶而不可得也。然天雖清光運行,終不爲皦潔以自顯也。地雖寧靜博厚,亦不爲闇昧以自幽也。人雖生生無窮,終不爲分别以自尊也,故曰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兮不可名也,是以散而陳之,則爲三才,合而渾之則爲一德,故曰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此以上又言萬物因無入有,從有歸無,惚有恍無,故云忽恍也。又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此言自三而復一,無始無終,從一成三,無終無始,故使人君執此上古無爲之道,以治當今有名之物也。無爲者亦謂無兵戰之事也,有名者謂軍國之務也,故能知始樸素之義,乃可爲道之綱紀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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