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論兵要義述
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臣眞述曰:兵者劍戟戈矛之類也,佳,好也,言器械者,唯修飾犀利珍好者,適是不善之器也。又左陽爲吉,右陰爲凶,君子必不得已而用之,則當以恬淡爲上。恬是安靜,淡,無味也。言戰陣雖勝,當須淡而無味,故曰不美。美之者則爲喜樂於殺人也。且所殺者皆吾人也,吾人也安得而樂殺之,必也樂殺之,則王者何以得志於天下也。又古者殺人衆多,以悲哀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爲所殺者皆吾人,安得不以喪禮處之乎。後代則不然,師徒所征之處,大抵成敗相半矣,設有一勝,必先以大帛顯書其事,露布其文,彼主將者仍皆以十作百,以百爲千,以千爲萬,用要其功。上之人或知其詐欺,且借以爲勢,務立其威,此則使人怨於顯明之中,神怒於幽闇之處,故曰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如此爲將,豈得謂以道佐人主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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