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論兵要義述
名與身孰親章第四十四

名與身孰親章第四十四

名與身孰親章第四十四

臣眞述曰:名者禄位也,爭者忘其身,貨者財寳也,貪者輕其死。夫名疏於身,身多於貨,雖甚愚者,猶必知之。及在得喪之間,與奪之際,則中智之徒盡未能免其惑也。故唯聖人能知戰鬭之可息,不爭其名,知財貨之可足,不害其身,不多藏,不厚亡,是終厥身而辱殆所不能及,故可以長乆也。

本章完

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

76 / 126
第 76 页
载入中…
点正文某字,影印图上会框出该字;点图上的字,正文会定位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