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輻章第十一
三十輻章第十一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爲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户牖以爲室,當其無有,室之用。
御註:有無一致,利用出入,是謂至神。有無異相,在有爲體,在無爲用,陰陽之運,萬物之理也。車之用在運,器之用在盛,室之用在虚。妙用出於至無,變化藏於不累,如鑑無象,因物顯照,至人用心,每解乎此。
故有之以爲利,無之以爲用。
鍾㑹曰:舉上三事,明有無相資俱不可廢。故有之以爲利,利在於體。無之以爲用,用在於空。故體爲外,利資空用以得成。空爲内,用藉體利以得就。但利用相藉,咸不可亡也。無賴有爲利,有藉無爲用,二法相假。
車惠弼曰:修身者,必須以有資空以空導有,有無資導心不偏溺,故成人之利用。
此章明有無一致,利用相資,舉三事以明大道。夫輪轂爲車,埏埴爲器,户牖爲室。此有也,人賴以爲利。轂中空虚,輪得轉行。器中空虚,物得盛受。室中空虚,人得居處。此無也,人賴以爲用。有爲實利,必以無爲用。無乃妙,用必以有爲體。有無相待,亦猶形神相須而不可偏廢也。形以神爲主,神以形爲居,形神合同更相生成。世之昩者,鍊神者蔽於無,養形者溺於有,是二者胥失也。殊不知此章取三物爲喻,以明有無之相生。欲學道者,依此修持,則形神俱妙,與道合眞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