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常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民常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顧歡曰:奈何,猶如何也。道德陵夷,刑罰深酷,則生不足懷,死不足畏。人不畏死,本由刑政之苛,如不慕大德以生,人更設嚴刑以懼,物民將抵冒而終不化修已。奢淫則精窮氣竭,萬神交落,動之死地,不能制情遣欲,更爲險行驚神。
上失其道,民無常心,以抵冒法禁,何死之畏,上猶以死懼之,釿鋸制焉,繩墨殺焉,而亂終不止,則秦以下是也。
若使民常畏死,而爲奇者,吾得執而殺之,孰敢?
御註:天下樂其生而重犯法矣。然後奇言者有誅,異行者有禁。荀卿所謂犯治之罪固重也。
河上公曰:以道教化,而民不從,反爲奇巧,乃應以王法,執而殺之,誰敢有犯者。老子傷時,王不先以道德化人,而先刑罰。
王弼曰:詭異亂眞,謂之奇也。
常有司殺者殺。
唐明皇曰:如此奇詐之人,天網不失,是常有司殺者殺之。
杜光庭曰:司,主也。天之養人也厚矣。愛人也至矣。南宫丹籙賞善而司生,北宫黑簿紀過而主死,天地萬神,司察善惡,以懲以勸,俾其革惡而遷善也。故有功者延年,有罪者奪筭,毫分無失,如陽宫之考較焉。天有司命四司之星,在虚危之間,人星之側,以司於人。此四司星者,三元經所謂天之司殺也。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斲。
河上公曰:人君欲代殺之,是猶拙夫代大匠斲木,乃勞而無功也。
夫代大匠斲,希有不傷其手矣。
河上公曰:人君行刑罰,猶拙夫代大匠斲木也,必方圓不得其理,還自傷其手。代天殺者,失其紀綱。不得其紀綱,則反受其殃也。
吕吉甫曰:聖人以道治天下者,宜如何哉。常有司殺者殺,勿代之而已矣。何謂常有司殺者殺,天網恢恢,疏而不失,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則司殺者天之謂也。刑戮者有出於好惡而不用於天討,則是代司殺者殺也。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希有不傷其手者,則代司殺者殺,其傷可知。
此章言民無常心而不畏死,當先化之以道,不可威之以刑。若民畏死而爲奇者誅之,孰敢有犯。然不可以自殺,而有天之司殺者,若代殺之,是猶代大匠斲,未有不傷其手矣。
道德眞經取善集卷之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