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取善集
民之飢章第七十五

民之飢章第七十五

民之飢章第七十五

民之飢,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飢。

御註:賦重則田萊多荒,民不足於食。

吕吉甫曰:一夫耕足以食數口,則奚至於飢哉。而至於飢者,非以其上食税之多故耶。

王元澤曰:張官賦禄制禮用,則將以富民也。而費多增税末盛本衰,適使之飢而已。

幽王賦重而楚茨之。詩刺魏君重斂而碩鼠之詩作。

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爲,是以難治。

御註:政煩則姦偽滋起,民失其樸。

劉進喜曰:有爲則政煩,無爲則事簡,簡則易從,煩則難治。六情難制,由一心之有爲。

吕吉甫曰:織而衣,耕而食,是謂同德,奚難治哉。而至於難治者,非以其上之有爲,故難耶。

王元澤曰:任察生事,將以治民,而人困俗彫,巧偽彌出,愈難治矣。觀上古與後世,即其驗也。

無爲而治者,舜之所以爲帝。垂拱而治者,武之所以爲王。帝王興成,皆原於此。經曰:爲無爲,則無不治矣。

人之輕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輕死。

纂微曰:賦重政煩,民亡本業,則競求寳貨而觸法犯禁,輕就死地,以其求養生之具太厚,致有蹈水火而不懼,逆白刃而不驚者,故曰:是以輕死。

吕吉甫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則奚至於輕死哉。而至於輕死者,非以其生生之厚,故輕死耶。

温公曰:求利所以養生也,而民常以利喪其生。

矜生太厚,欲利甚勤,獨刑蹈險,視死輕矣。

夫唯無以生爲者,是賢於貴生。

御註:莊子曰:達生之情者,不務生之所無以爲。無以生爲者,不務生之所無以爲。事而遺生故也。棄事則形不勞,遺生則精不虧,形全精復,與天爲一,所以賢於貴生。貴生則異於輕死,遺生則賢於貴生。推所以善吾生者而施之於民,則薄税斂,簡刑罰,家給人足,畫衣冠異章服而民不犯,帝王之極功也。

此章言賦重政煩,民亡本業,是以輕死。三事皆以末傷本者也。貴生則異於輕死,無以生爲則賢於貴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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