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取善集
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天之道,其猶張弓乎。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與之。

御註:天之道以中爲至,故高者抑之,不至於有餘。下者舉之,不至於不足。將來者進,成功者退,四時運行,各得其叙。

嚴遵曰:夫工人之爲弓也,無殺無生,無噏無張,制以規矩,督以準繩。絃高急者,寬而緩之,弦弛下者,攝而上之,其有餘者,削而損之,其不足者,補而益之,弦質相任,上下相權,平正爲主,調和爲常,故弓可抨而矢可行。夫按高舉下,損大益小,天地之道。

張君相曰:用弓之道,高者恐過,故抑之令不高。下者不及,故舉之令不下。不下不高,中前期也。爲行之道,亦務中平,太高則衆所不容,傷下則非議所聚,抑高舉下,合理源也。

唐明皇曰:張弓如此,乃能命中,是猶天道虧盈益謙,欲令人君法天字人,故示抑高舉下之道。

天之道損有餘補不足。

御注:滿招損,謙受益,時乃天道。

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

御註:人心排下而進上,虐煢獨而畏高明。

王元澤曰:人道任情,故不均。

河上公曰:人道與天道反也。世俗之人,損貧益富,奪弱與强。

孰能以有餘奉天下,唯有道者。

御註:不虐煢獨而罄者與之,不畏高明而饒者損之,非有道者不能。

河上公曰:誰能居有餘之位,自省爵禄,以奉天下不足者乎。唯有道之君能行也。

王元澤曰:有道者,與天合道。

是以聖人爲而不恃,功成不居,其不欲見賢。

羅什曰:得此虚通而無思無慮,豈有心智而欲貴己之賢能。不恃其爲,無自伐之心。不居其功,無自滿之志。恃爲處功則見賢,見賢則是以有餘自奉招損之道也。

此章言天之道以中爲至,故抑高舉下,損有餘補不足。聖人法天,不恃爲處功以示其賢,故受益而無損。非知天者,不能與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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