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第二章

右第二章

金火當直事,金水相含受,雄雌併一體,用之有條理。

同契第十篇曰:𡸁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經云:丹術著明,莫大乎金火,是金火即坎離也。坎爲腎水也,水之所生爲金,離爲心,心之所屬爲火。同契言屯直事,蒙知受,此言金火直事,金水相含受。蓋朝屯暮蒙,乃坎離之發爲六十卦,而始以此二卦爲首也。故同契言其用此,言其體也。至於雌雄相盪,而爲六十卦,遂成一全體矣!且自屯蒙而,推之於既未,則一月之内,而周六十卦,豈不有條理乎?

本章完

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

3 / 32
第 3 页
载入中…
点正文某字,影印图上会框出该字;点图上的字,正文会定位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