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第四十二章右第四十二章聊陳兩象,未能究悉。立義設刑,當仁施德。逆59之者凶,順之者吉。按歷法令,至誠尃密。謹候日辰,審察消息。纖芥不正,悔吝爲賊。译自初一至十五日,施明於月,故曰當仁自十六至三十日,月魄漸以掩明,故曰設刑。译本章完右第四十一章右第四十三章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