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九候論篇

三部九候論篇

黄帝問曰:余聞九鍼於夫子,衆多博大,不可勝數。余願聞要道,以屬子孫,傳之後世,著之骨髓,藏之肝肺,歃血而受,不敢妄泄。

歃血,飲血也。

令合天道。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令合天地。

必有終始,上應天光星辰歷紀,下副四時五行貴賤。更立冬陰夏陽,以人應之,奈何?願聞其方。

天光,謂日月星也。歷紀,謂日月行歷於天二十八宿、三百六十五度之分紀也。言以人形血氣榮衛周流,合時候之遷移,應日月之行道。然斗極旋運,黄赤道差。冬時日依黄道近南,故陰多;夏時月依黄道近北,故陽盛也。夫四時五行之氣,以王者爲貴,相者爲賤也。

岐伯對曰:妙乎哉,問也!此天地之至數。

道貫精微,故云妙問。至數,謂至極之數也。

帝曰:願聞天地之至數,合於人形血氣,通决死生,爲之奈何?岐伯曰:天地之至數,始於一,終於九焉。

九,奇數也。故天地之數,斯爲極矣。

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因而三之,三三者一,以應九野。

爾雅曰:邑外爲郊,郊外爲甸,甸外爲牧,牧外爲林,林外爲坰,坰外爲野。言其遠也。新校正云:詳王引爾雅爲證,與今爾雅不同,已具前六節藏象論注中。坰,古螢切。

故人有三部,部有三候,以决死生,以處百病,以調虚實,而除邪疾。

所謂三部者,言身之上中下部,非謂寸、關、尺也。三部之内,經隧由之,故察候存亡,悉因於是。鍼之補寫,邪疾可除也。

帝曰:何謂三部?岐伯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部各有三候。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也。指而導之,乃以爲眞。

言必當諮受於師也。徵四失論曰:受師不卒,妄作雜術,謬言爲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其誡也。曰:疑事無質,質,成也。

上部天,兩額之動脉。

在額兩傍,動應於手,足少陽脉氣所行也。

上部地,兩頰之動脉。

在鼻孔下兩傍,近於巨髎之分,動應於手,足陽明脉氣之所行。

上部人,耳前之動脉。

在耳前陷者中,動應於手,手少陽脉氣之所行也。

中部天,手太陰也。

謂肺脉也,在掌後寸口中,是謂經渠,動應於手。

中部地,手陽明也。

謂大腸脉也。在手大指次指歧骨間,合榖之分,動應於手也。

中部人,手少陰也。

謂心脉也,在掌後鋭骨之端,神門之分,動應於手也。靈樞經持鍼縱捨論 :問曰:少陰無輸,心不病乎?對曰:其外經病而藏不病,故獨取其經於掌後鋭骨之端。正謂此也。

下部天,足厥陰也。

謂肝脉也,在毛際外,羊失下一寸半陷中,五里之分,卧而取之,動應於手也。女子取大衝,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陷中是。

下部地,足少陰也。

謂腎脉也,在足内踝後跟骨上陷中,大谿之分,動應手。

下部人,足太陰也。

謂脾脉也,在魚腹上越筋間,直五里下箕門之分,寬鞏足單衣,沉取乃得之,而動應於手也。候胃氣者,當取足跗之上,衝陽之分穴中,脉動乃應手也。○新校正云:詳自上部天至此一段,舊在當篇之末,文不相接,此正謂三部九候宜處於斯。今依皇甫甲乙經編次例,自篇末移置此。

故下部之天以候肝。

足厥陰脉行其中也。

地以候腎。

足少陰脉行其中也。

人以候脾胃之氣。

足太陰脉行其中也。脾藏與胃以膜相連,故以候脾兼候胃也。

帝曰:中部之候奈何?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肺。

手太陰脉當其處也。

地以候胸中之氣。

手陽明脉當其處也。云腸胃同候,故以候胷中也。

人以候心。

手少陰脉當其處也。

帝曰:上部以何候之?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頭角之氣。

位在頭角之分,故以候頭角之氣也。

地以候口齒之氣。

位近口齒,故以候之。

人以候耳目之氣。

以位當耳前,脉抵於目外眥,故以候之。

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

新校正云:詳三而成天至合爲九藏,與節藏象論文重注,義具彼篇。

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爲九。分爲九野,九野爲九藏。

以是故應天地之至數。

故神藏五,形藏四,合爲九藏。

所謂神藏者,肝藏魂,心藏神,脾藏意,肺藏魄,腎藏志也。以其皆神氣居之,故云神藏五也。所謂形藏者,皆如器外張,虚而不屈,合藏於物,故云形藏也。所謂形藏四者,一頭角,二耳目,三口齒,四胸中也。○新校正云:詳注說神藏宣明五氣篇文,又與生氣通天論注、六節藏象論注重。

五藏已敗,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夭謂死,色異常之候也。色者神之旗,藏者神之舍。故神去則藏敗,藏敗則色見異常之候,死也。

帝曰:以候奈何?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虚實,實則寫之,虚則補之。

度謂量也。實寫虚補,此所謂順天之道也。老子曰:天之道,損有餘補不足也。

必先去其血脉,而後調之,無問其病,以平爲期。

血脉滿堅,謂邪留止,故先刺去血,而後乃調之,不當詢問病者盈虚,要以脉氣平調爲之期準爾。

帝曰:决死生奈何?

度形肥瘦,調氣盈虚,不問病人,以平爲準,死生之證以决之也。

岐伯曰:形盛脉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危。

形氣相反,故生氣至危。玉機眞藏論曰:形氣相得,謂之可治。今脉氣不足,形盛有餘,證不相扶,故當危也。危者,言其近死,由有生者也。刺志論曰:氣實形實,氣虚形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今脉細少氣,是爲氣弱。體壯盛,是爲形盛。形盛氣弱,故生氣傾危。新校正按:全元起注及甲乙經脉經并作死字。

形瘦脉大,胸中多氣者死。

是則形氣不足,脉氣有餘,故死。形瘦脉大,胸中氣多,形藏已傷,故云死也。凡如是類,皆形氣不相得也。

形氣相得者生,參伍不調者病。

參,謂參校。伍,謂類伍。參校類伍而有不調,謂不率其常則病也。

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失,謂氣候不相類也。相失之候,診凡有七。七診之狀,如下文云。

上下左右之脉相應如參舂者,病甚。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

三部九候,上下左右,凡十八診也。如參舂者,謂大數而鼓,如參舂杵之上下也。脉要精微論曰:大則病進,故病甚也。不可數者,謂一息十至已上也。脉法曰:人一呼脉再至,一吸脉亦再至,曰平,三至曰離經,四至曰脫精,五至曰死,六至曰命盡。今相失而不可數者,是過十至之外也。至五尚死,况至十者乎?

中部之候雖獨調,與衆藏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減者死。

中部左右凡六診也,上部下部已不相應,中部獨調,固非其乆,減於上下,是亦氣衰,故皆死也。減,謂偏少也。○新校正云:詳舊云中部之候相減者死八字,按全元起注本及甲乙經添之,且注有解人之說,而經闕其文,此脫在王注之後也。

目内陷者死。

言太陽也。太陽之脉,起於目内眦。目内陷者,太陽絶也,故死。所以言太陽者,太陽主諸陽之氣,故獨言之。

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岐伯曰:察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

相失之候,診凡有七者,此之謂也。然脉見七診,謂參伍不調,隨其獨異以言其病爾。

以左手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庶右手足當踝而彈之。

手足皆取之。然手踝之上手太陰脉,足踝之上足太陰脉。足太陰脉主肉,應於下部。手太陰脉主氣,應於中部。是以下文云脫肉身不去者死,中部乍踈乍數者死。○新校正按甲乙經及全元起注本并云:以左手足當云踝五寸而按之,右手當踝而彈之,全元起注云:内踝之上,陰交之,出通於膀胱,係於腎,腎爲命門,是以取之,以明吉凶。今文少一之字,而多一庶字及足字。注以手足皆取爲解,殊爲穿鑿,當從全元起注舊本及甲乙經爲正。其應過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

氣和故也。

其應疾,中手渾渾然者病。中手徐徐然者病。

渾渾,亂也。徐徐,緩也。

其應上不能至五寸,彈之不應者死。

氣絶,故不應也。

是以脫肉身不去者死。

穀氣外衰,則肉如脫盡。天眞内竭,故身不能行。眞穀并衰,故死之至矣。去,猶行去也。

中部乍踈乍數者死。

乍疏乍數,氣之喪亂也,故死。

其脉代而鈎者,病在絡脉。

鈎,謂夏脉。又夏氣在絡,故病在絡脉也。脉受邪,則經脉滯吝,故代止也。

九候之相應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

上下若一,言遲速小大等也。

一候後則病,二候後則病甚,三候後則病危。所謂後者,應不俱也。

俱,猶同也,一也。

察其府藏,以知死生之期。

夫病入府則愈,入藏則死,故死生期準察以知之。

必先知經脉,然後知病脉。

經脉,四時五藏之脉。

眞藏脉見者勝死。

所謂眞藏脉者,眞肝脉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眞心脉至堅而搏,如循薏苡子累累然;眞脾脉至弱,而乍數乍疏;眞肺脉至大而虚,如毛羽中人膚;眞腎脉至搏而絶,如指彈石辟辟然。凡此五者,皆謂得眞藏脉而無胃氣也。平人氣象曰:胃者,平人之常氣也。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此之謂也。勝死者,謂勝剋於己之時則死也。平人氣象論曰:肝見庚辛死,心見壬癸死,脾見甲乙死,肺見丙丁死,腎見戊己死,是謂勝死也。

足太陽氣絶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

足太陽脉起於目内眦,上額,交巅,上從巅入絡腦,還岀,别下項,循肩膊内俠脊,抵腰中。其支者,復從肩膊别下,貫臀,過髀樞,下合膕中,貫腨,循踵,至足外側。太陽氣絶,死如是矣。新校正云:按診要經終論載三陽三陰脉終之證,此獨犯足太陽氣絶一證,餘應闕文也。又注:貫臀,甲乙經作貫胂,王氏注厥論刺瘧論各作貫胂。又注刺腰作貫臀。甲乙經注,臀當作胂。

帝曰:冬陰夏陽奈何?

言死時也。

岐伯曰:九候之脉皆沉細懸絶者,爲陰主冬,故以夜半死。盛躁喘數者爲陽主夏,故以日中死。

位無常居,物極則反也。乾坤之爻,陰極則龍戰於野,陽極則亢龍有悔,是以陰陽極,脉死於夜半日中也。

是故寒熱病者,以平旦死。

亦物極則變也。平曉木王,木氣爲風,故木王之時,寒熱病死。生氣通天論曰:因於露風,乃生寒熱。由此則寒熱之病,風薄所爲也。

熱中及熱病者,以日中死。

陽之極也。

病風者以日夕死。

卯酉衝也。

病水者以夜半死。

水王故也。

其脉乍疏乍數、乍遲乍疾者,日乘四季死。

辰、戌、丑、未,土寄王之,脾氣内絶,故日乘四季而死也。

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

亦謂形氣不相得也。訂前脫肉身不去者,九候雖平調,亦死也。

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

但九候順四時之令,雖七診互見,亦生矣。從,謂順從也。

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

風病之脉,診大而數,月經之病,脉小以微。雖候與七診之狀略同,而死生之訂乃異,故不死也。

若有七診之病,其脉候亦敗者,死矣。

言雖七診,見九候從者不死。若病同七診之狀而脉應敗亂,縱九候皆順,猶不得生也。

必發噦噫。

胃精内竭,神不守心,故死之時,發斯噦噫。宣明五氣篇曰:心爲噫,胃爲噦也。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

方,正也。言必當原其始而要終也。

而後各切循其脉,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其脉疾者不病。

氣强盛故。

其脉遲者病。

氣不足故。

脉不往來者死。

精神去也。

皮膚著者死。

骨乾枯也。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岐伯曰:經病者治其經。

求有過者。

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

有血留止,刺而去之。○新校正云:按甲乙云:絡病者治其絡血,無二孫字。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

靈樞經曰:經脉爲裏,支而横者爲絡,絡之别者爲孫絡。由是孫絡則經之别支而横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血病二字。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脉則繆刺之。

奇,謂奇繆不偶之氣而與經脉繆處也。是故繆刺之。繆刺者,刺絡脉,左取右,右取左也。

留瘦不移,節而刺之。

病氣淹留,形容减瘦,訂不移易,則消息節級,養而刺之。此又重明前經無問其病,以平爲期者也。

上實下虚,切而從之,索其結絡脉,刺出其血,以見通之。

結,謂血結於絡中也。血去則經遂通矣。經云先去血脉而後調,復明其結絡乃先去也。○新校正云:詳經文以見通之,甲乙作以通其氣。

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絶。此决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

此復明前太陽氣欲絶及已絶之候也。

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鍼。

錯簡文也。

黄帝内經素問補註釋文卷之十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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