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法論
刺法論
下
黄帝曰:余聞五疫之至,皆相染易,無問大小,病狀相似,□施救療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
其病相染著,如何得不相染也?
岐伯曰:不相染者,正氣存内,邪不可干,避其毒氣,天牝從來,復得其往。
邪毒之氣在於泄汗,反下取之,其氣入於中,毒氣至腦中,流入諸經之中,令人染病矣。如人嚏,得此氣入鼻至腦中,欲□□令勿投鼻中,令嚏之即出爾。如此即不相染也。
氣出於腦,即不邪干。
從鼻而入腦,欲干復出,即無相染也。
氣出於腦即室。先想心如日,
即正氣存中,而神守其本,即邪疫之氣不犯之。
欲將入於疫室,先想青氣自肝而出,左行於東,化作林木。
如春柏之蒼翠。
次想白氣自肺而出,右行於西,化作戈甲。
如劎戟之明白利刃。
次想赤氣自心而出,南行於上,化作焰明。
如赫赫之炎燥。
次想黑氣自腎而出,北行於下,化作水,
如波浪之黑色。
次想黄氣自脾而出,存於中央,化作土。
如大地之黄色。
五氣護身之畢,以想頭上如北斗之煌煌然,後可入於疫室。
即正氣存中,而邪疫不干。
又一法,於春分之日,日未出而吐之,
用遠志去心,以水煎之,飲二盞,吐之,不疫者也。
又一法,於雨水日後,三浴,以藥泄汗,
注汗出臭者無疫也。
又一法,小金丹方:辰砂二兩,水磨,雄黄一兩,葉子雌黄一兩,紫金半兩。
粉作末,令細之。
同入合中外固了地一尺,築地實,不用爐,不須藥制,用火二十斤煅之也,七日終。
常令火及二十斤,候冷七日,取次日出合子,埋藥地中七日。
亦須吉地者,佳也。
取出順日研之三日,煉白沙蜜爲丸,如梧桐子大,每日望東吸日華氣一口,冰水下一丸,和氣嚥之,服十粒,無疫干也。黄帝問曰:人虚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眞?願聞刺法。岐伯稽首再拜曰:昭乎哉!問謂神移失守,雖在其體,然不致死。或有邪干,故令夭壽。
邪未干而不病,邪欲干而有卒亡也。
只如厥隂失守,天以虚人氣肝虚,感天重虚,即魂遊於上,
肝虚天虚,又遇出汗於肝,而三虚散,神游上位,左無英君,下即神光不聚,而白尸鬼至,令人卒亡者也。
邪干□大氣身□猶可刺之。
目中神彩有,四肢雖冷,心腹尚温,如口中無涎,舌不卵縮者,非感厥也,即名尸厥,故可救之復蘇。
刺其足少陽之所過。
足少陽之所過,丘墟穴也。在足外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同身寸之五寸,足少陽之原也。用毫針於人近體,暖針至温,以左手按穴,咒曰:太上元君常居其左,制之三魂,誦之三遍。次呼三魂名爽靈、胎光、幽精,誦之三遍。次想青龍於穴下刺之。可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可徐徐出針,親令人按氣於口中,腹中嗚者可治之。
次刺肝之俞,
在背第九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著身温之,左手按穴,咒曰:太微帝君,元英制魂,眞元及本,令入青雲。又呼三魂名如前三遍,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三呼,復取針至三分,留一呼,徐徐出,即氣及而復活。
人病心虚,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虚。
又或汗出於心,即致神魂逆於上,入泥丸也。
遇火不及,黑尸鬼犯之,令人暴亡,
不出一時,可救之。四肢冷氣雖閉,絶不變色,舌如不卵者可救。目中神彩不變者,可刺之也。
可刺手少陽之所過。
手少陽之所過,陽池穴也。在手表腕□陷者中,手少陽之原也。用毫針人身温暖,以手按穴,咒曰:太一帝君,泥丸總神,丹無黑氣,來復其眞。誦之三遍,想赤鳳於穴下,刺入二分,留七呼,次進一分,留三呼,復退留一呼,徐徐手捫其穴,即令復活也。
復刺心俞。
在背第五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著身,温暖以手按穴,咒曰:丹房守靈,五帝上青。陽和布體,來復黄庭。誦之三遍,刺可同身寸之七分,留一分;次進一分,留一呼;退至二分,留一呼,徐徐而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人脾病,又遇太隂司天失守,感而三虚重虚而汗出於脾,因而三虚,智意二神游於上位,故曰失守。
又遇土不及,青尸鬼邪,犯之於人,令人暴亡。
不出一時,可救之也。四肢冷而身温唇温者,可活之矣。口中無涎,即名尸厥。
可刺足陽明之所過。
足陽明之所過,衝陽穴也。在足跗上骨間動脉,去陷谷三寸,足陽明之原也。用毫針著人身,温煖以手按穴,咒曰:常在魂庭,始清太寧,元和布氣,六甲及眞。誦之三遍,先想黄庭,於穴下刺入三分,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一呼,徐徐退而以手捫之者也。
復刺脾之俞。
在背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以手按之,咒曰:太始定位,總統坤元,黄庭眞氣,來復遊全。誦之三遍,刺之三分,留二呼,進至二分動氣,至徐徐出針。
人肺病,遇陽明司天失守,感而三虚。
人虚天虚,又汗出於肺,因而三虚即魂遊於上,故曰失守之也。
又過金不及,有赤尸鬼干人,令人暴亡。
不出一時可救之。雖無氣,手足冷者,心腹温,鼻微温,目中神彩不轉,口中無涎,舌卵不縮者,皆可刺活也。
可刺手陽明之所過。
手陽明之所過,合谷穴也。在手大指次指間,手陽明之原也。用毫針著人體,温暖。先以手按穴,咒曰:青氣眞全,帝符日元,七魄歸右,今復本田。誦之三遍,想白炁於穴下,刺入三分,留三呼,次進針至五分,留三呼,復退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復活也。
復刺肺俞。
肺俞在背第三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著體,温煖,先以手按穴,咒曰:左元眞人,六合氣賔,天符帝力,來入其司。誦之三遍,針入一寸半,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人腎病,又遇太陽司天失守,感而三虚。
人虚天虚,又感出汗於腎。感而三虚,即腎神退遊於黄庭,雖不離體,神光不聚,故失守也。
又遇水運不及之年,有黄尸鬼干犯人正氣,吸人神魂,致暴亡。
氣絶,四肢厥冷,心腹微温,眼色不易,唇口及舌不變,口中無涎,即可救也。
可刺足太陽之所過。
足太陽之所過,京骨穴也。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是足太陽之原也。用毫針著人身,温暖,以手按穴,咒曰:元陽育嬰,五老及眞,泥丸玄華,補精長存。想黑氣於穴下刺入二分半,留三呼,乃進,至三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刺足少陽之俞,
在背第十椎下,兩傍各一寸半,用毫針,先以手按穴,咒曰:天玄日晶,太和昆靈,眞元内守,持入始青。誦之三遍,刺之三分,留三呼,次又進五分,留三呼,徐徐岀針,以手捫之。
黄帝問曰:十二藏之相,使神失位,使神彩之不圓,恐邪干犯,治之可刺,願聞其要。
五神失守,以明刺法。又言:十二神之妙用也。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問至理,道眞宗,此非聖帝,焉究斯源。是謂氣神合道,契符上天。
人氣動合司天,神氣相合,由乎盛衰也。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任治於物,故爲君主之官。故心從形有,神託心斯存。是故心者,神之舍也。即眞心失守,虚而神不守位,即妄遊諸室,五神不安,而乃令虚也。
可刺手少隂之源。
手少隂之源者,即是兌骨穴也。此是眞心之源,在掌後兌骨之端陷者中,一名中都。用長針,口中温暖,刺入三分,留三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復蘇也。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
位高爲君,故官爲相傅;主行榮衛,故治節由之。喘息而自然。有多語失節、飲冷、形寒、悲愴,是以肺神不守位,即虚也。
可刺手太隂之源。
肺之源出於大淵,在掌後大筋一寸五分間陷者中,手太隂之所過。用長針,以口中温針,以手按穴,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動氣至而徐徐出針,以手捫穴。
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
勇而能斷,故曰將軍;潜發未萌,故曰謀慮岀焉。怒而氣上,遇氣交不前,因而神失守,神光不聚,可用前法刺之,全神守者也。
可刺足厥隂之源。
足厥隂之源,太衝穴也。在足大趾本節後二寸陷者中,乃肝脉所過爲源。用長針,便於口中先温針,以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留二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也。
膽者,中正之官,訣斷出焉。
剛正果訣,故官爲中正;直而不疑,故訣斷出焉。交動而卒怒,怒而不息,氣上而不守位,使人中正不利,欲成膈噎,神光不聚,未有邪干,先可以刺治之者也。
可刺足少陽之源。
足少陽之源,丘墟穴也。在足外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穴五寸,足少陽之所過也。用長針於口内温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進至五分,留二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也。
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
膻中者,在胷兩乳間,爲氣海,手厥隂包絡之所居,此作相火位,故言臣使。主其喜樂,中及驚喜怒思恐,即神失守位,使人如失志,恍恍然神光不聚,邪來干之,可用刺法治之,正神和也。
可刺心包胳所流。
勞宫穴也。在手掌中央,動脉,手心主之所流也。用長針於口中温,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二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脾爲諫議之官,知周出焉。
心有所憶謂之意,意中出焉謂之智,智周萬事皆從意智也,故知周出焉。意有所著,欲念生他想,勞意不已;智有所存,神遊失守,則神元不聚,可預治之者也。
可刺脾之源。
脾之源,在足内側核骨下陷者中,是足太隂之所過,爲源。用長針於口内温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五呼,進至三分,留五呼,即可徐徐而退針,以手捫之。
胃爲倉廪之官,五味出焉。
包容五穀,是謂倉廪之官,榮養四傍,故云五味出焉。飲食飽甚汗出,食飽房室,即氣留滯注,神遊失守,邪干未至,可以預治全眞。
可刺胃之源。
胃之源,衝陽穴也。在足跗上,如同身寸之五分,骨間動脉,上去陷谷穴五寸,是足陽明之所過。用長針於口中温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至二分,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傳道爲傳不潔之道。變化,謂變化物之形,故云傳道之官,變化出焉。男子有反之過,故失守位,邪非干之,以刺法治之,即令反却蘇也。
可刺大腸之源。
大腸之源,合谷穴也。在手大指、次指曲骨間,手陽明之所過也。用長針,口中温針,刺入二分,留三分,進至二分,留一呼,徐徐出之也。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承奉胃司,受盛糟粕,受元復化,傳入大腸,故云受盛之官,化物出焉。受而有異,非合不合,神失守,可刺全眞者。
可刺小腸之源。
小腸之源,腕骨穴也。在手外側腕前起骨下陷者中,手太陽之所過也。用長針,於口中温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留一呼,徐徐出針,次以手捫其穴也。
腎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
强於作用,故曰作强;造化形容,故曰伎巧。在女則當伎巧,在男正曰作强。人强作過失,動合於三元八正之日,故神失守位也,故預刺而可全眞者也。
刺其腎之源。
腎之源,出於大谿,在足内踝下,跟骨之前陷者中,足少隂之所過爲源。用長針於口中温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一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三焦者,决瀆之官,水道出焉。
引道隂陽,開通閉塞,故官司决瀆,水道出焉。决瀆者,如四瀆入大海,不離其水;百川入海,只江河淮濟入海,不變其道,故曰四瀆也。三焦决瀆,即精與水道不相合也,故曰三焦者上中下。上焦者,主内而不出,或非内而即内,故不守。中焦者,主腐熟水穀,或情動於中人,或非動而動,是謂孤動者,神失守位。下焦者,主出而不内,或當出而不出者,故曰神失守位也。
刺三焦之源。
三焦之源,陽池穴也。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脉之所過也。用長針於口中温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也。
膀胱者,州都之官,精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位當孤府,故曰都官。居下内空,故藏精液。若得氣海之氣施化,則溲便注泄。氣海之不足,則閟隱不通,故曰氣化則能出矣。人若滯便,而合氣注膀胱,故精泄氣通,水道不宣通,故神失守位,即可以刺法全眞者,方知此法大妙也。
刺膀胱之源。
膀胱之源,京骨穴也。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之所過。用長針於口中温針,先以左手按穴,刺可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留三呼,徐徐而出針,以手捫其穴也。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
失則灾害至,故不得相失。失之則神光不聚,故有邪干;犯之即害天命,宜先刺以全眞也。
是故刺法有全神養眞之㫖,亦法有修眞之道,非治疾也,故要修養和神也。
神爲主養之宗,故作先也。
道貴常存,補神固根,精氣不散,神守不分。
内三寳即神氣精,一失其位,三者皆傷。三者同守,故曰元和也。
然即神守而雖不去,亦全眞,
神如去即死矣。然雖在其體身中而未去者,亦非守位而全眞也。
人神不守,非達至眞。
神不守即光明不足。故要守眞而聚神光,而可以修眞。眞勿令泄,人爲知道。
至眞之要,在乎天玄。
人在母腹,先通天玄之息,是謂玄牝,名曰谷神之門,一名神顗,一名上部之地户,一名人中之嶽,一名胎息之門,一名通天之要。人能忘嗜欲,定喜怒,又所動隨天,玄牝之息,絶其想念,如在母腹中之時,命曰返天。息而歸命,迴入寂滅,反太初還元胎息之道者也。
神守天息,復入本元,命曰歸宗。
人有諸疾,守位之神可入玄中之息,而歸命之眞,全神之道,可乆覬也。
黄帝内經素問遺篇卷之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