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棋本章正經
遷流課至微卦 二○○

遷流課至微卦 二○○

遷流課至微卦 二○○

自天立象、氣尚浮游。未能審定,東西遷流。

顏云:自一至二,歩數方滋,然基跡始興。道未立,故使遷流,未能有定,悠悠漫漫之象也。未能遂意。

何云:人事未定,不成之兆也。

解曰:自天立象,其道微也。東遷西流,未成基也。此課人事未定,求事不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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