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珠録
洪元王玄覽法師口訣

洪元王玄覽法師口訣

洪元王玄覽法師口訣

諸法未出時,非道亦非俗。諸法若出時,是道亦是俗。其法若出時,無一物而不出,諸法盡相違。其法若不出,無一物而出,亦是盡相違。若出世起,相因而生諸法。若没世起,相違而滅諸法。出時不言生,入時不言死。未生之時若也空,復將何物出。已破之後若也滅,復將何物歸。眼色共生見,其見在何邊。見時是化生,不見是化滅。其中衆生命,其相亦如是,不從二相來,不從無相來。若從二相來,工相生二見。云何止一見?若從無相來,無相則無見,云何復有見?如此之見體,見故不可無,無由不可有,求之不可得,其相復宛爾入觀入存。將眼以接色,將身以接識,在内而生心,在外而生見,心見得相連,心見不相是,人心之與道,連是亦如之。

說法因心而用口,聽者耳聞而意取,意歸道,耳歸聲,說亦從道來,言亦爲彼塵,對觀四事,共出一化,化之生滅,有無何寄,雖復無寄,不可無化詳之。

常道本不可,可道則無常,不可生天地,可道生萬物,有生則有死,是故可道稱無常。無常生其形,常法生其實,常有無常形,常有有常實。此道有可是濫道,此神有可是濫神,自是濫神濫道是無常,非是道實神實是無常。也生物,形因形生,濫神所以約形,生神名則是濫,欲濫無欲,若能自了於眞常,濫則同不濫,生亦同不生,不生則不可。所以得清淨之法則不可,可法則無淨。淨心能照妙,則是無欲之妙門。因濫玄入重玄,此是衆妙之門。門則生無生,但是濫生,實無生也。其道只是濫可,實無可也。行者觀而思之,存而守之,則解脫。得此是濫脫,實無脫也。無可既無可,誰知此無可,淨心知無可,無可常清淨。淨故常無知,得此淨無知,則是無知淨,是名淨心知。如鏡照色,鏡雖受,不失本清,此清雖濫,實無生死。將言以說物,物一言不一其物被言說,言多物不多。若許如是者,言應不說物,言實說物,所說若依物,云何得言多,未審言與物,何者是爲妄。物與言互妄,物與言互眞。觀言如言法,觀物如物形,此是言物一時眞。若也約物以觀言,約言以觀物,此是言物一時妄。則知言物體,非眞亦非妄,是眞亦是妄,我若去肴亂,何曾有眞妄。既得眞妄寂,則入於環中,在中不見邊,以是中亦遣,所以曠然無懷,乘之以遊。

以言言物,言與物彼,而物非言。言與物對,雖彼常異,雖對常因,對之與彼,言常非物。故言不濫物,物不濫言,其中眞理,非言非物。

十方所有物,並是一識知,是故十方知,並在一識内。其識若也出,身中復無識。其識若不出,十方復無知。

十方照我體,我體即是畸,畸在十方中,還在天地内。一切色見法,俱在十方中,我得十方身,法身無不遍。

一切待十方,十方並同一,十方所有法,一識一心知。將此十方知,還在一識内,明是一中多,亦是多中一。

物無本住,法合則生,生無本常,法散則滅。性本眞,無生無滅,即生滅爲可道,本實爲眞常,二物共循環,始終之間無餘道。道在始終,與始終爲變通,故道不得常,始終不得斷名爲入等。道常順生死,而非是生死。空常順明闇,而非是明闇,明闇之外無别虛空,虛空之外無别明闇。此二不曾是不曾非,不一不異,而常是非一異。入等。

知是一心,境是二心,心之與境,共成一知,明此一知,非心非境,而不離心境,其性於知於心境,自然解脫,非有非無此法不曾二,以是一知故。此法不曾一,以因心境故。心之與境,常以心爲主,以法因人故,所以是因縁無人無所因,所以是自然。若爭是者,即落妄河,若悟此者,即入眞海。爭之物,不覺不知,只是爭者云受爭,非是受爭之者云受爭。

若因有始名無,有即在無内,有若在無内,有即自妨無,其無無由名。有若在無外,有即無由名,若無由得名有,無由亦名無,有無一時俱,有既相違,同處則不可。空中無有物,無物無有見,空中既無物,無物無無見,云何苦破見,欲言於不見。有即一時有,有見有無見,無則一時無,無有有見有無見,見能覺知,爲之有滅。然無既爲之空,無境則無知,爲非有;有境則起念,爲非無。欲脩之者,莫令心住有,莫令心住空,莫令心離有,莫令心離空,莫令心住四,莫令心住一,莫令心不住,莫令住無心,於中無抑制,任之取自在,是則爲正行。

隨言起見者,將恬以養知,隨體滅見者,將知以養恬。無體則無言,知寂恬亦寂忘。有言則有體,恬起知亦起存。即起於寂,寂起於起,此法不得二,無二無寂起。此法不得一,守之令不出不入,不合不散。

將眼對色,則生一見,未審此見當屬何方。在色方,不假於眼,若在眼方,何假於色?若在兩方,則成二見,而見實非二。若見是一,色眼則不用,未審此見因何而生,此乃接物。入等觀之,是名循環,循環則無窮盡。

眼摇見物摇,其物實不摇。眼靜見物靜,其物實不靜。爲有二眼故,見物有動靜,二眼既也無,動靜亦不有。

諸法二相,自性離故,帶空名爲法,帶有名爲物。

勿舉心向有,勿舉心向無,勿舉心向有無,勿舉心向無有。

冲虛遍物,不盈於物,物得道遍,而不盈於道,道物相依,成一虛一實。

天地法道,於萬物以等行。聖人法天地,百姓亦然,等行中有遭傷者,不迴行制之,有功利者亦然。虛而不屈,動而愈出,天地空虛,正行無竭。

谷神不死,谷神上下二養,存存者坐忘養,存者隨形養,形養將形仙,坐忘養捨形入眞。存者如木生火,存存者如土生火。亦有脩子至母者,亦有脩母者,亦有直脩子不至母者。脩子不至母者,神仙。脩子至母者、直脩母者,解形至道也。天地不自生,待萬物合而乃成。故天地者萬物之總名。人者六根之總名。車者衆木之總名。物不曾無,故能長久。是故天地先萬物而後其身,人則先六根而後其身,車則先衆木而後其身。故其名既成,但言其總,不言其物,但言其果,不言雜縁。故爲雜縁先大,身成爲無私。

上善若水,水性謙柔,不與物爭。行者之用,處物無違,於中萬施,詳之以遇,遇皆善也。智莫過實,財莫過足,行莫過力,則能互相優養,各得其全。若過則費而且傷,大者傷命,小者成災。良爲違天背道,法所不容,適足則已,用天之德。

視之不見名曰夷,視之是量内,不見是量外。此量内以視明不視,將量外贖量内,將不視以明視,視亦成不視。量内不可見,只使其色見。量外不可見,只使其理見。量内有色,故將色爲理眼,量外有理,故將理爲色眼。又視之爲色法,不視爲理法,可視爲量内,不見爲量外。故將量内色,以明量外理,復以量内理,以明量外色。量内之理既依色,量外之理亦依色,不見之理既無窮,有視之色亦無極。故約色有内外,所以有高下,約理無高下,是故名曰夷。

止見定中無邊際,不見慧中無邊際,止見定中有邊際,不見慧中有邊際,只爲一有一無故,所以定慧相容入。此則尋名名不盡,尋色色無窮,定爲名本,慧爲定元。若將定以當世,可與不可俱在其中。若將慧以當世,定與不定俱在其中。

譬身同木樹,譬心同虛空,樹邊譬生死,空邊譬有無。生若木樹,死若槁枝,有即感通,無常寂滅。衆生與道能疏能宻,泥土能疏不能宻,玉白能宻不能疏。身與道識是疏義,道與識空是宻義。玉白一物二名,土水二物二名,人是身識總,泥是水土總。

法體本來體自空曠,空曠無有,無見空者。色不住眼,對境不摇心。

外心寂,寂無間,内心盡,盡無間,有心有垢,無心無垢,行者增降,隨分受證。

出則徧諸法,入則一毫無。

持一空符,以印諸有,有來隨應,有去隨亡,有若不來,還歸空淨。空中有分别,有分别亦空,空中無分别,無分别亦空。

無能消有,有能消無,有無雖相對,會以無爲本,明闇雖相對,會以闇爲本。

見無所見,旣無所見,有何見?見有色即有住,無色有何住。

出則有二,入則無一,無入無出,則爲實相。

有爲有四是、有四非,動無爲無四是、無四非,寂虛空有二是、有二非,虛空無二是、無二非。起唯法起,虛空有四。滅唯法滅,虛空無一。

恬淡是虛心,思道是本眞。歸志心不移變,守一心不動散。

無今無古,無出無入,無前無後,無内無外,無有無空。平等是名太定,開是名天光。徧著太定,名爲燋種,徧著世界,名爲乾慧。存言無甘露,忘言無照心,忘言爲太定,起言爲天光。古時不同,同在一念中,則是前後不異事。身與前身同,是一法體。空見與有見,並在一心中,此心若也無空有,諸見當何在。一切諸心數,其義亦如是。是故心生諸法生,心滅諸法滅,若得無心定,無生亦無滅。

持法諸邊是正用,平等簡法是諭釋,爲四句義。物體本無名,而人彊立名,立名將作有,其義物便爲有,此有是人名,非是物自名,深觀彼物體,實地本無名,何者?將言以言物,物處本無言,其物被人言,言處復無物。

有法、無法,相因而生。有無法,和合而成。非有法、非無法,反之而名。非有無法,反合而名。

正性處之,實無所有,内外俱空,而法非無。無時無有,有無法從何名?有時無無,有有法從何生?二法不同處,云何和合成?若有有無法,可許非有非無成,有無旣也破,非有非無破,二法旣也破,云何和合名?出諸名相,而入眞空,眞空亦空,而非無也。

空法不空,不空法不空。有法不有,不有法不有。空法豁爾,不可言其空,若言空者,還成有相,不空而有,有則有礙。

合法不合,不合法不合。合法常爲一,一法未曾合,不合法常二,二法豈名合。

從一至二相因生,至二一滅相因滅。

一物生法者,不假和合成,多物生法者,其法應多成。

言空之時若有有,有不名空;言空之時若無有,有無空亦無,云何得名空?言有亦如此。無是相因,有有則有無有分别空。有無是相違,無時無有有,有無無亦無無分别空。前後是相隨,前言有分别,後說無分别,在無分别時,有分别已謝,是則前謝後亦謝眞實空。有無相因生,有有無亦有,無有有亦有,此名横相因。各於有無中,是有是非有,是無是非無,此是竪相因。已上三法爲三事,三事有分别,離此三事即是空,空即無分别。

開化說諸法,借四相待相因以生之;導之以歸眞,借四相違相因以滅之。

先觀思,覼縷等是;後存守,無處等是。

有異世間,有不隨世,有滅空異,世間空異,空能感應。

爲其有視,故不離於世間。以其不見,故不在於世間。

有視有不見,所以不得一。即視是不見,所以不得二。爲我不是一,亦乃不是二,爲不一二故,所以得稱夷。有一復有二,一二有多少,多少有高下,所以不爲夷。我若常住夷,復失於高下。我若住高下,復乃失於夷。若得眞道之正性,不住高下不住夷。

心有十方分,而無十方悟,若有十方悟,自是於天尊。

即有始有無,此是前後之有無,即有是於無,此是同時之有無。

心不縁根,天無氛穢。根不著境,地無祅塵。不住内謂之冥,身不住外謂之慧。色非是色,假名爲色。明知色旣非空,亦得名空。無名彊作名,名色亦名空,若也不假名,無名無色空,亦無無色空。若住無色空,是中還有受。無名彊作名,是法還有受。有名彊無名,是法亦有受。有受有生滅,故法無受者。想行識亦復如是。

色心非一故,所以心觀色,色心非二故,實無能所觀,無觀即是觀,觀即是無觀。定即亂,亂即定,不一不異。

心解脫即無心,無心則無知,誰當知脫者心?心知法,法處無心,法被心知,心處無法。二除旣無增减,故知無觀無法。無法則心不生,知無心則諸妄不起。一切各定,無復相須,而因待者,故前念滅則後念不生,前念不滅亦後念不生,念旣不生,則無有念。無念則無心無識,亦無有迷者覺者。是故行人當須識心。

法本由人起,法本由人滅,起滅自由人,法本無起滅。

因空以立義,此是即空有。因有以立義,此是即有空。

得一以生物,生竟不得一,雖復不得一,常在於一中。

元來有於眼,欲將觀於色,眼中旣有色,還不目見眼。

心常知不常,眼常見不常,云何兩常中,而生兩不常?此二爲當一、爲當異?答:不一亦不異,旣不一異,亦不常斷。四可爲生死,不可爲正常。眼色合,共生見,眼色離,共生滅。生是化生,滅是幻滅,旣云生滅,如何證眞。不爾?但是顯,非是生,但是隱,不是滅,以不生滅故,所以得證眞。入等若也作幻見,眞之與幻俱成幻;若也作眞見,化之與眞俱是眞。諸法實相中,無幻亦無眞。

道物一時生,物生始見道,將見見道物,道物逐見生,元來無有見,道物何嘗生。

諸法先來有,不應因見生。諸法先來無,不因捨見滅。

出則有二,入則無一。出則有二,亦有亦無,入則無一,非有非無。非有則無有,非無則無無,有無二俱無,云何得有一。

將言言法體,取體不取言,但取法體眞,不取多言妄。

但取其會歸,不必一一曲相生。說一法亦是假,二法亦是假,乃至十方無量法,並悉是於假。假中求眞亦不得,假外求眞亦不得,乃至十方無量法並悉求眞無有眞。明知一切假,即是一切眞。若也起言者,言假復言眞。若也不起言,無眞亦無假。

共時亦不動,不共亦不寂,動寂無二相,亦復非是一。一本無我,合業爲我,我本無心,合生爲心。心本無知,合境爲知,合時旣無外入,有者並悉是空。空則無我、無生、無心、無識,旣無所有,誰當受生滅者哉?

無色界色盡故爲空,生空中精靈名爲識,識體是空名爲定,定即非心名爲想。本聖人非此四,而歸一切物,而無所歸,何者?不合則無我,是故離於宅,因合知有我,所以名爲歸。雖歸物,而不將物歸,是故其物有生滅,而我不生滅,其我是眞常,而物非眞常。

觀思同是存守,覺了同空一切。所有法不過見與知,若於見知外,更無有餘法,旣有見知,知見何法。只將我知知我見,還將我見見我知。法若有所屬,有所而不屬。法若無所屬,無所而不屬。

外捨身妄似冥眠,内忘心法如先死。

若住在色中,無空而可對。若住於空中,無色而可對。旣住而無對,無由輒唤空,無由輒唤色,若許輒唤者,唤空亦唤色,若也不許唤,無空亦無色。

顯與生同,隱與滅同。

無生者有,有不常斷,是身義無,無不常斷,是心義有。無不常斷,是身心義皆先有因,非無因而得有。

諸法無自性,隨離合變爲相爲性,觀相性中無主無我,無受生死者。雖無主我,而常爲相性。將金以作釧,將金以作鈴,金無自性故,作釧復作鈴,釧鈴無自性,作花復作像,花像無自性,不作復還金,雖言還不還,所在不離金,何曾得有還,釧鈴相異故,所以有生死,所在不離金,故得爲眞常。

土中無正性,能生無量器,已成於器訖,器更不能器。土中之本性,能生一切器,器器雖不同,性皆不異土。空中無正性,能生無量識,已生於識訖,識竟更不識。空中之本性,能生一切識,識識皆不同,不同不異空。愚中愚相空,智中智相空,二空相旣同,無愚亦無智。愚中有愚空,智中有智空,二空不同名,名異體亦異。勝劣亦爾。當在於愚時,見有智可得,旣也得於智,其愚又已謝,愚亦旣已謝,其智非爲智。何以故?相因而得名,因謝異亦謝,亦無有愚智,未生之時若也空,復將何物出。已破之後若也滅,復將何物歸。

一物不自住,總物得常住,總物常無常,一物不獨常。

將人以磨鏡,鏡明非人明,因經得悟道,人悟非經悟。體用不相是,何者?體非用、用非體。而觀之,動體將作用,其用會是體,息用以歸體,其體會是用,存之有四,忘之無一。

了知無知同無知,如此無知與未了無知同相。若同有識處,隨識而起名,識多名亦多,識少名亦少。若也無有識,無相亦無名,亦無於無名。道其非是門,此方因見得。若道眞是門,他方復不唤。如此之異唤,未知欲何依答:言一時依。又云:若言一時依,其道即有二,其道若有二,乃有於三者,此則爲無窮,此法若無窮,此法是生滅,生滅則非道,所以此二不可依。隨方起見,其方旣多,其名亦多,諦觀其體,而實不多。若言不多,應常是一。若常是一,不遍諸方之名。答云:此法非一多,而能應一多,各由起見故,而體常不住一物,亦非不住物各由見者,而見多一,性體解脫,故非多一。

見若屬於眼,無色處能見,見若屬於色,無眼處應見,見若屬色復屬眼,合時應當有二見,若也見時無二者,明知眼色不能見。若即於二者,應當有二見,若捨於二者,應當無一見,云何復一見?一見色之時始名眼,有知之時始名心,若使無知無色時,不名於心眼。

瞋喜無自性,迴縁即乃生,生法無自性,捨遇即復滅。是故瞋喜如幻化,能了幻化空,瞋喜自然息。又問:瞋喜在身内,瞋喜在身外?瞋喜若在内,此身常瞋喜。瞋喜若在外,元來不關身。云何得瞋喜,非外非内,發生於冥,非冥非内外,發生於遇縁,非縁不離縁,瞋喜如幻化,雖化未嘗不瞋喜,如此瞋喜與天地共,共即爲大身。此並是意生身。意想如幻化,即是性生身。其性如虛空,即是無生身。無則無生身,無身則是無瞋喜。此則無物亦無道,而有幻化,等是名爲自然,自然而然,不知所以然。

一法無自性,復因内外有,有復無自性,因一因内外,因又無自性,非一非内外,化生幻滅,自然而爾。

人心之正性,能應一切法,能生一切知,能運一切用,而本性無增减。諭如對境有喜怒,正性應之生喜怒,對境有去來,正性無去來。無有正性,怒性則不生,怒雖因正生,然怒非是正,以怒非正故,怒滅正不滅,以正不滅故,所以復至喜。若無於正性,其喜則不生,喜雖因正生,然喜非是正,以喜非正故,喜滅正不滅。若云怒獨滅於前、喜獨生於後者,喜怒則兩心,前後不相知,云何在喜時,而復能念怒?以能念怒故,喜怒同一性,故喜時即是怒滅,怒滅即是喜生。動時即是寂,寂時即是動,動即是神力,不共法正性之變通。

心中無喜怒,境中無喜怒,心境相對時,於中生喜怒,二處既各無,和合若爲生?當其妄生時,二處不生增,二處旣不增,和合云何生?中有生者,此生如夢幻,化生而幻滅,二生各不知,不知而有生,此生是阿誰?若離此等法,無聖亦無凡,此等法旣幻,凡聖亦如幻。幻法不曾斷,所以是不空,不曾不是幻,所以是不有。先相因,生諸法,次相違,滅諸法,後泯二相入眞空。相因以爲言,因無而有有,有有無亦有,無有有亦有。相違以爲言,有時無有無,無時無有有。就無以爲言,一無二亦無,何故得有時。就有以爲言,一有二亦有,何故得相違。舉過以明見,獨住二時以相違。舉見以明來,所以違時一滅二亦滅。

煩惱空故不可得,至道空故不可得,二相俱是空,空相無分别。以其迷見故,即爲煩惱。以其悟見故,即爲至道。煩惱不可得,還是煩惱空。至道不可得,還是至道空。二空不同名,名異體亦異,優劣亦爾。又言:對二有二故,所以言其異,若合二以爲一,其一非道一,亦非煩惱一。

眞妄二事,四言說之。以顯於眞性,四言即是妄,法性,即是眞。因言以顯性,此性從言生,即言非正性,離言無正性。此性非是言,此性不離言,即妄亦非眞,離妄亦無眞,由妄得眞故,此眞不離妄,眞妄是同時。眞妄旣同時,凡時即是聖,何假更脩習?眞妄若不同,其眞在妄外,若許在妄外,脩凡不成聖,何假更脩習?起二見故,言眞復言妄,於法實性中,不有眞妄故。不可言同時,不可言異時,同異旣不可,是名出諸邊。於中非無法,雖然有於法,有法非諸邊,是故得解脫。

道體如鏡,眀不間色,亦不執色,其色變改去來,而鏡體不動。

衆生隨起知見而生心,隨造善惡而成業,不造則業滅,不知見則心亡,心亡則後念不生,業滅則因亡果盡。

玄珠録卷下

全书完

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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