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則

第七則

太上云: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此一章,教人即物明本,忘幻全眞。轂因輻而成輪,車因輪而成用。當初本無,以其斷木成器,故假名曰車,成車之用。譬我一身,上至泥九,下至湧泉,内則五臟,外則四肢,假合幻形。當初本無,以其有此幻形,强名曰人,成人之用。形而上者曰道,形而下者曰器。故有形者以無爲便利,中無形者以有爲運用,器與室同一義。且道只今無形中主,如何了悟?聻。曰:

輻來輳轂車成用,念復歸中道大通。

車運器成誰著力,只今誰是主人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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