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品

山居品

科曰:凡是道學,當知道之布化,聖人設法,接引初行,𨼆遁山林。出家之者,若道士,若女冠,當棲息山中,以求靜念,不交常俗,引命自安,避諸可欲,去諸穢亂。居山制度,與世間有異,有十事因縁:一、不得領户化人;二不得交遊貴勝,以求名利;三、不得行邪禁呪術;四、不得醫卜取錢,與世有隔;五、不得與世俗婦女同牀席坐卧,除異學山居清淨者;六、當朝、中、日没人定、夜半雞鳴等時,焚香然燈,敬禮十方天尊,悔過滅惡。禮時,從東方為始;七、日中後,不得食穀氣物,非穀氣者:水、玉、芝、石、松、术、黄精、雲英、靈飛散、枸杞等,食無時,不在禁例;八、凡行山採藥時,三歩一彈指,十歩一磬欬,舉足下足,常當念道,想有神人在於崖間路側,授我仙術,我得如修服之,白日昇天;九、若少得道,分未能達,無自顯揚,輕慢不及;十、當念已身,父母長育之恩勿忘。此謂十事,居山修道之要爾,服御方法,竝具本文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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