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上祕要
輕傳受罰品

輕傳受罰品

輕傳受罰品

扶桑大帝當以經傳太極四真人,諮於西龜王母。王母告大帝曰:上皇之年,所以爲學,得見寳文,便位登玉清者,皆密脩寳道祕靈,不宣於口,不形於人,潜感至寂,以致上真。故道貴隱寂,化于無形,出于無聲。自我受真,經於九空,己經累億之劫,未傳三人。至中皇元年末,乃到北元天中,經西那之國靈鏡人鳥之山耆萊之岫,於靈宫之中,凝九玄正一之炁,結而成字。後聖九玄金闕帝君來見靈文,使命仙都運毫寫而盟天。修行道成,位登金闕。高上以我輕洩天寶,削我真元之號,退降散靈官,五百年中,方得復於本真。元始所以置四司五帝之官,部於神兵者,正以欲檢於漏洩,罰於風刀。如此,可不慎哉!後學如林,無一人得仙,何意皆由輕洩道文,流放天真。道既不降,天罰潜彰,進退失志,獨死空山,徒勞無獲,痛恨可言。道非勤而不告,非勤而不行。見眞經,當密行求靈,神真易感,計日成仙。

右出洞眞八素眞經

上清天皇地皇人皇大字,皆大有清虛妙法、洞玄寶文,自無金名,方諸青宫,不得知聞。其文者,傳非其人,冒殗履穢,不恭有靈。違犯其禁,七祖受考,責充右官,經山食火,經一掠,化生非人之道。

洞玄靈寶上經大劫小劫符玉訣上清寶文玄洞之道,自無玉骨玄圖、紫字緑名,不得見聞。有其文者而不崇奉,穢慢眞文,輕露宣洩,流放非眞。有犯其禁,七祖充責,考屬右官,罰以刀山火鄉之難,三塗五苦,三掠得過,生非人之道。

高上大洞眞經三十九章素靈大有妙經一玉檢五老寶經金華洞房紫書上文龜山元籙白簡金根上清太霄琅書瓊文帝章宫寶篇,凡三十一卷。此獨立之訣,乃高上玄映之道洞天玉清寶文,極於已成眞人,有金官玉藏,名書帝簡,籙札紫庭,得受此經。不恭科怠慢,不信天眞,輕洩聖文,使世見聞,爲玉童所奏,七祖父母被考。

右出洞眞四極明科

紫書丹字月䰟隱文,妄說以告三人,死没鬼官,不得成仙。

右出洞眞黄炁陽精經

太上曰:洩漏天文隱書,已告天帝,誅其三祖,又下三官,絶其身命,生被水火,死爲下鬼。

右出洞眞太上八素眞經

高聖君曰:受七聖玄紀迴天九霄白簡青籙之文,師授不盟,輕洩寶文。弟子受而無信,竊披玉篇,同被風刀之考,七祖充責,三塗五苦,萬劫不原。五帝神兵恒紏漏洩,明慎奉行。

右出洞眞七聖元紀經

曲素訣辭之法,不交人物,求感㝠應,必可授者,乃得傳之。傳非其人,妄洩寶經,則七祖父母受㝠栲於地獄。

右出洞眞曲素訣辭經

夫有宿命應見此文者,必有神仙定録也,玉帝寶祕,不傳於世。妄說之者,則九天刺姦奏於帝君,言子之罪,太上使五帝神兵罰子之身,七祖父母受考水官。

右出洞眞青要紫書經

自無玄名於丹臺,緑字於玉清,不得而輕傳。自非神挺異骨,登玄嶽而告盟,列金青以誓靈,此文不可得而授,其音不可得而聞。輕洩,七祖充責,己身殞喪,負考三塗。

右出洞眞玉珮隱元洞飛内文經

太上道君曰:夫有宿命應得見此文者,皆玄挺開會,必有神仙定分。此之神經,不傳於世。又妄說之者,則三天刺姦上聞帝君,告子之罪,以爲宣漏之愆。

右出洞眞黄素四十四方經

傳之違科,負盟三祖,考于水官,已無仙冀,死爲下鬼。

右出洞眞藏景録形神經

合眞之人,當得此文。得者寶祕,勿妄輕傳。露靈篇,九祖被考,充責鬼官。

右出洞眞太霄琅書經

傳授之法,皆師及弟子相授,以崇玄祕。授非其人,不遵法度,爲洩宣天寶,漏慢違誓,死爲下鬼,及七祖受風火之罪。自非同契,寧當閉口。

右出洞眞九眞中經

師不依年限而授弟子,則身受風刀之考。

右出洞眞變化寶眞上經

九赤者,乃九天之炁,飛玄羽章,結成玉文。洩宣露,傳非其人,七祖獲考,身没河源。

又曰:受者不關天靈,侍經玉童玉女列奏高上,罰以五帝神兵;輕洩者,罰於九祖,考滅已身。受而不盟,殃延七祖,身被風刀,自然天經。故上元君告於五帝曰:經非盟而不告,受不關而失眞。彼此死生之責,學者宜依文而奉焉。

右出洞眞九赤斑符五帝内眞經

輕洩寶文,失盟形殘,七玄之祖,受考鬼官。

右出洞眞龍景九文赤書經

傳非其人,身入風火,七祖父母長考于水官。

右出洞眞金虎眞符

傳非其人,爲北帝所奏,殃延七祖,長充鬼責,身没形殘。

右出洞眞高上玉清刻名内文。

无上祕要卷之三十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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