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縮
盈縮
陽盈六日,又曰氣盈,即餘分五日四分日之一也。陰縮六日,又曰朔虚,即朔空之六小月也。一歲共餘十二以為閏。先天尊陽也,言日月五星皆從天左旋。後天任術也,言日月五星皆違天右轉。天左旋,日月皆左旋,日行不及天,月行不及日,數順理亦順。儒者以此說為是,從先天也。天左旋,日月皆違天右轉,日行遲,月行反速。曆家主此說,以為易筭,從後天也。儒者有所不取,姑兩存之,以備參考。
〇堯典: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書傳曰:今年冬至至來年冬至為一朞,一朞中間必有三百六十六日或三百六十五日有奇,天與日會於其上,而成一歲。凡二十四氣,兩年相去皆然,雖遇閏月亦同。日法以九百四十分乘度,其周天度外餘四分日之一者,蓋以一日九百四十分,分為四箇二百三十五分,此即一度四分中得其一分也。朱子曰:氣言則三百六十日,朔言則三百五十四日,舉氣盈朔虚之中數而言,故曰三百六十。自餘進退不過六分。堯典舉成數言,故曰三百六旬有六日。胡氏伸曰:歲以四時計者,各為日九十四其九十。以六氣計者,各為六十,六其六十。以五行計者,各為日七十二,五其七十二。皆得三百六十。乾坤二策亦然。是為天數之正。過此則盈,不及則縮。盈則陽道常饒,故日行周天之度為一歲,於三百六十日之外,而歲常餘五日强。縮則陰道常虧,故月行周天之度為一月,而常不足於三十日。此所以有小月而歲餘五日强,積而成歲,所謂十一日弱者是也。積歲之所奇,三而一,五而𠕅,十九年而七,天道大備矣。日月不能無盈縮,作曆者不能無差錯,故置閏而時定歲成。皇極經世亦以三百六十為率,一元三百六十運,一會三百六十世,一運三百六十年,一世三百六十月,一年三百六十日,一月三百六十辰,陽得三百六十者六也。
〇横渠張子曰:日月皆是左旋。其說曰:天甚健,一日一夜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過一度。日行速,健次於天,一日一夜周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正恰好。彼天進一度,則日却成退減一度,二日天進二度,日亦退二度。積至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則天所進過之度,又恰周得本數,而日退之度亦却退盡本數,遂與天會成一年。月行遲,一日一夜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行不盡,比之天却退了十三度有奇。朱子曰:若以為天是一日一周天為不過,而日不及一度,則四時中星如何解不同?若如此,則日日一般,把甚麽做時節定限,䟎來䟎去,將次午時打三更矣。今取月令疏中兩處說得分明,其他曆書都不如此。今若把天裏說時,只行得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若把天外來說,則是一日過了一度。論日月則在天裏,若是去太虚空裏觀那天,自是日日衮得不在舊時處。又曰:日月皆從角起,日則一日一周,依舊到那角上。天則一周了,又過角些子。日日累上去,到一年便與日會。愚按,二先生之說如此,則知天行太過,月行不及,惟日行得其正,故一年以三百六十日為率。
〇邵子曰:陽氣於三百六十上盈。
一歲,日與天會,多五日二百三十五分,為氣盈一日。氣盈十三分七𣯛八絲三忽,兩立春相去中間共四千九百三十五分,合盈五日二百三十五分。以成數言,天多六日,日行不及天之數。朱子曰:天體至圓,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繞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過一度。日麗天而少遲,故一日亦繞地一周,而在天為不及一度。積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與天會,是一歲日行之數也。按:孔氏䟽云:天是太虚,本無形體,但指諸星運轉以為天爾。天包地外,如𡖉之褁黄。諸星之轉,從東而西,必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星復舊處。星既左轉,日則右行,亦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至舊星之處。星即二十八宿,分布四方,是為天體。每宿計十三度四百二分,總四七之數,為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在天為度,在年為日,俱有此數。但其氣數有過與不及,所以有盈虧也。張諸前說備矣。愚謂若使天行無過度,與日一般。月行無不及之度,亦與日一般。日日都到角上,年年都有三百六十日,無零數。既無寒暑不齊,又無日月大小與旱乾水溢。假使天公裝箇硬本與人,便不成造化模樣矣,豈鬼神福善禍淫之機哉!
〇又曰:陰氣於三百六十上縮。
一月,朔虚四百四十一分,自子至丑,月共五千二百九十二分,合虚五日五百九十二分,舉成數言六日也,乃月行不及日之數。朱子曰:月麗天而尤遲,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與日會。十二會得全日三百四十八,餘分之積五千九百八十八,如日法九百四十而得六,不盡三百四十八,通計得三百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是一歲月行之數也。愚按,十九分度之七者,以九百四十分分為十九分,每分計四十九分四𣯛一毫五忽七絲六杪,比月行一日不及天與日常度之餘分也。如是,則月行一日不及曰十二度三百四十六分上,每月積至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分上,其不及日者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分,則日所進過之度恰周得本數,而月所不及之度亦退盡本數,恰恰與日會而成一月。合十二箇二十九日,計全日三百四十八,十二箇四百九十九分,積五千九百八十八,以日法九百四十分除之,得六日零三百四也。
蓋陽全陰半,陽常盈,陰常縮,日行常過月,月行常不及日也。一歲閏以氣盈朔虚總為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舉成數為十二日以起閏。三歲一閏,積三箇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計三十二日,令六百一分,成數為三十六日也。五歲再閏,積五箇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計五十四日二百七十五分,成數為六十日也。大抵三十二曰日一閏,雖不盡同,亦不相遠。故聖人作曆歸餘,以禆月行不及日,日行不及天之數,三者參會而為一,以至二十九年氣朔分齊,天時既無毫髮之差,而人事亦應時而舉矣。或問天曆。曰:月之大小,便是一本曆書,只要人推筭爾。如初二生明,前月必是大;或初三生明,前月必是小。如玄鳥二月必來,八月必去。物亦是如此。前輩有云:日月會於晦朔之間,初一晩最好看起,日纔西墜,微茫之月亦隨以墜,至初二便相隔微闊。初三生明以後,相去漸遠,直至十五日月對望,則是日行速進而遠至半天,月行不及日而退亦逮半天矣。自十六至月晦,日行全遠盡一天,月行全不及亦盡一天,則日進盡本數,月退盡本數,而又復相會。
〇邵子曰:一歲之閏,六陰六陽。三年三十六日,故三年一閏。五年六十日,故五歲再閏。十九年二百二十八日,故七閏無餘分。曆法十九年為一章,七閏得二百二十八者,閏法所起也。置閏之法,起於日月之行不齊。日一日行天一度,月一日行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其十三度為一年十二周天之數,餘七分則為閏。故閏法以七與十九相取,以十二乘七,得八十四,七年之月。數。以十二乘十九,得二百二十八,十九年之月數。故年中取月,日中取時,則又以八十四為七分,以二百二十八為十九分。今自一時積之,一日餘七分,以一月三十日之數乘之,計二百一十分,十二月則二千五百二十分,每十九分爲一時。年得一百三十二時十一日。餘十二不盡。若以十九年之數乘之,得四萬七千八百八十分,如法除析,每年得一十一日,餘十二分盡。十九年共得二百九日,餘二百二十八分,則一日十二時之分數,通為二百十日,故十九年七閏無餘分。今欲求年,年置七分,滿十九分而為閏,則知當閏之年。復以十二月數乘一年之數,年得八十四分,滿二百二十八為閏,則知置閏之月。欲求日,日置閏七分,滿十九而得閏一時,則知閏朔之日。復以十二時之數乘一日之數,得八十四分,滿二百二十八分而得閏一時,則知合朔之時。七與十九相取者,閏法之粗。八十四與二百二十八而取者,閏法之密。閏本奇數,積於七,滿於十九,故七與十九自相乘除,皆得一百三十三。月與時法既衍十二以乘,當衍十二以除,故得二百二十八。其一月之分,一章之日,皆二百一十,所以繫辭言歸奇於扐以象閏,而先天日數用一百三十三,星數用一百五也。閏本天之奇數,而以月求之,故知陽以陰為節,而陰陽相為體用也。二百二十八而十之,又偶之,則四千五百六十萬四分,曆一元之數也。
〇又曰:日以遲爲進,月以疾爲退,日月一會,加半日,减半日,是以爲閏餘。日一大運而進六日,月一大運而退六日,是以爲閏差。
天左旋,日月右轉,其度數說見前。月一月一周天,皆為徒行,其及日者,在最後之一日半,而常在日之後,故日遲而反為進,月疾而反為退也。日月三十日一會,實二十九日半,蓋月本二十九日半,日本得三十日半,而皆以為三十日故也。故一會而日加半日,月減半日。加半日者,日一歲本多於月六日,而又加六日;減半日者,月一歲本虧於月六日,今又減六日,以所加減積之,是為閏餘也。日月一大運進退十二日,得三年一閏,五年再閏,是為閏差。八年三閏,十年四閏,十三年五閏,十六年六閏,十九年七閏。自此推之,往來不窮,謂之通。子雲有言:歲寧恙而年病。歲寧者,數足年安;歲恙者,年病而閏以償之也。
〇朱子曰:閏以中氣爲定。
中氣只在本月,若䟎得中氣在月盡後,月便當置閏也。斗指所建為中氣,日月所在。斗指兩辰之間,日月會處。若無中氣,則置為閏。斗柄左移,日月右轉,辰與建常相合也。
〇周天分界過宫分杪。
王氏炎曰:以周天度數分配十二宫,過宫各有分數,百杪為分,百分為度。歲必三百六十五日令三時而交春,是合周天之度。月必三十日令五時而交節,是合一宫之度。度猶界限。天輪有分界之限,日一日止行一度,故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方能行徧天之分界。月行十二度有奇,星家謂十三度,舉大數。月一月一周天,行徧天之分界,一月不必三十日。月有小大,以五十九日分為兩月,則再周矣。大率二十九日半强一周天,五十九日强而兩周天。愚謂古今曆家,只推筭得箇陰陽界限爾,所以孔子不言曆,止曰行夏之時也。
〇又曰:天左旋之說,如以大輪在外,以小輪載日月在内,大輪轉急,小輪轉慢,雖都是左轉,則有急有慢,便覺日月似右轉了。天體天運,日度月度,當分四輪看易曉。今以大輪如天之運於外,所謂天包地外,平運而舒,以見天度四分之一而有餘。小輪載日月於内,小輪又小於天,故内轉而縮,月行又後於日,遲度四分之一而不足也,故日不及天一度,月不及日十二度有奇。外以包内,外寬内縮,其行度遲速體段自是如此,分四以觀,瞭然矣。往年曾見友人吴九霞作為一圖,亦合此意。外一暈紀周天之度,以為天體。第二暈以天自角起,一日一周天,而又過角一度。第三暈日亦自角起,健次於天,一日一周無過度,依舊到角處恰好,所以不及天一度。日一日退一度,退盡本戴天一日進一度,又到本處,與天度合,是為一期。第四暈月行遲,不及日十二度三百四十六分半,積二十九日過半月,不及日之度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分。月又退盡本數,遂與日會,而成一月十二會,計月欠日度五日五百九十二分,以朔虚合氣盈,一歲共餘十日,令八百二十七分以起閏,今不記其詳。或問曰:康節藏閏、顯閏之說是如何?曰:其詳未易言也,姑以目前言之。一年三百六十日,而餘分六日藏於六甲之中,是六甲兩月之中藏了一日,六六三百六十中藏了六日。顯閏者,自開物至閉物,十分用七,去交數者三,三百六十本用二百四十,得二百五十二日,以閏數十二,顯乎二百四十之外。
〇朱子曰:太史公曆書是說太初顓帝四分曆,劉歆改爲三統曆,一行大衍曆最詳備,五代司天考亦簡嚴,是七百二十加去皆止用二三年即差。古今曆惟康節曆用十二萬九千六百分,大故密也。謹䟽前代曆法于後:四分曆者,顓帝本連山首艮之易而作也。祖河圖數十,衍為百,百分四箇二十五,以應天數四分度之一也。秦用此曆,建亥為正,至漢武帝改為太初。太初曆者,武帝即位,唐都、洛下閎等所作也。以建寅為正,改元封七年丁丑為太初元年,而曰歲名焉逢甲。攝提格寅。月名畢聚,日甲子夜半朔旦冬至者,謂武帝改元,上合顓帝甲歲起曆之元,以應合璧連珠之瑞爾,非其年即甲寅也。三統曆者,劉歆改太初曆而作也。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是為統母。黄鍾為天統,一甲子元首。林鍾為地統,二甲辰元首。太簇為人統,三甲申元首。元與太初同起黄鍾之律。詳見前玄圖註。太玄曆者,漢揚雄所作也。與太初顓曆相應。太初以九九衍數四分之,洛書總實之數也。顓以十十衍數四分之,河圖虚中之數也。太初以八十一為曰法者,九九也;太玄以七十二為日法者,八九也;太初以三十二為杪法者,八四也;太玄以三十六為杪法者,九四也。以玄比初分,於九而減一秒,於九而加一,同得二千五百九十二杪,始雖異而終則同。詳見卦氣。太衍曆者,唐一行之所作也。自漢至隋,曆皆從律。一行專倚大衍,本乎卦氣,即河圖虚中之數。取四方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之合,以象四時;取虚中五與十合以為衍母;取九六、七八之老少為用。爻數通乎六十,策數行乎四百二十,是大衍為天地之樞,後之作者不能易也。顯德通天曆者,五代王朴之所作也。歐公筆之於司天考,斬然自立一家。陽三十六策,陰二十四策,陰陽數合而化成,同得七十二,重之得七百二十,又重之得七十二萬,又重之得七千二百萬,而元紀生。元則歲月日時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當盈縮先後之中,而七政齊矣。愚謂古今曆法,前莫如漢太初,後莫如唐大衍,二曆同起河圖,中間諸家曆法,不過損益之而已。六律用洛書數起奇,八卦用河圖數起偶,取用雖不同,率皆後天易也。時則先天圖隱而未出。先天曆者,邵子皇極經世之所由作也。其法本於天干地支相乘,日甲月子,星甲辰子,謂之四象。大數則謂之元會運世,小數則謂之歲月日辰。日甲一,統,月子十二,星甲三百六十,統辰子四千三百二十,凡三十六甲,均布於十二辰,每辰皆得三百六十。先天曆與後天曆不同,除閏計之,一年十二會,三百六十運,四千三百二十世,一十二萬九千六百年。此朱子所以極稱康節之曆。愚序諸家之曆,以此終焉。程子亦曰:曆上若通理,所通為多。獨邵堯夫立差法,冠絶古今,却於日月交感之際,以陽盈陰虧求之,遂不差,只於這裏易差了。
天原發微卷之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