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會元
山魈木客

山魈木客

山魈木客

諸山魈木客至法壇者,須得處斬。或分形,絶其黨伍,不得流徒,針决踈放。

諸山魈木客,天赦日亦許追捉斷罪。

諸孤魂魍魎,有名無姓,有手無足,有影無形,依草附木,侵害生民者,處斬。若尋求托生,非苦害於猪羊牛之類,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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