竈符
竈符
右奉北帝勑命,差東平忠靖張元帥、四大天丁力士神將,凖此指揮,火急前去某家應有邪神五道香火,神壇呪詛,古墓伏尸,傳染勞疰,一切無道妖邪鬼賊,不問親踈高下逺近,爲禍邪妖,盡行搜捉釘錮,押赴天獄,研窮考勘,依律治罪。仍監本人家司命、土地等神,不許容縱邪鬼,興禍害民。如或仍前不悛,就仰一併斷治。即便保扶患體,日下安痊,務在感通,以爲効信。準此勑命,火急奉行。故劄。
年 月 日 時劄下。
法位 姓某押。
右劄今,以淨茶香燭酒果供於病人房内,不得開看,待夜後人靜,燒于竈中。先備紙錢四帖,甲馬四五疋,燒劄,口云:法官遣神將在此,捉某人身中爲禍鬼賊。
道法會元卷之二百五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