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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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召雷行事,先召直符召雷公,次行天罡令,然後使雷箭。若祈雨之時,只書於鐵札之上,繫投於壁宿之方,輪訣飛罡,喝之行雨。

又不愧荒蕪,更以下雷誅伐邪廟之法,試言一二。吾師每聞妖邪鬼賊,屢曾殺害生靈性命者,罪當誅伐之時,於掌中尋金虎大煞流火兇星,在二十四位之中,於今月今日落在甚處,指射旣定,即雷火符犯之。彼星屬金,此符屬火,金火相尅,應時雷火俱發,惡廟焚蕩。其他行用,例皆如此。嗚呼!天玄寶誥,琳室琅文,自非異士親傳,眞師口訣,雖皓首窮年,終無所得。

且如尋常起雷之法,必須飛奏上帝,以求報應,然後行事。大抵驅邪治病,馘毒斬妖,如救頭然。若待上帝勑下,方可行事,是謂和聲求援,緩步救焚,其功安可立而待也?眞王重教雷霆玉府,乃五雷之都轄也。奉命賞罰,便宜行事,自非至眞靈骨之士,豈能遇也?又非忠孝猛烈之士,豈能行也?

且持法之一端,實修眞之徑路,非眞炁者,豈能策役雷神,救焦枯,起沉痾哉?是以天師云:吾以眞炁化無量大將軍,滅六天之魔鬼,積此陰功,上朝金闕。汪火師王侍宸云:凡行持之士,不鍊内丹,形還壞滅;不積陰功,難達玄境;不漱精華,神不清悅;不濟疾苦,道果難成。凡若求仙學道,不出於爲國爲民,興利除害,救厄拯難,馘毒斬妖,正直剛明,精勤香火,解九玄七祖之愆尤,消百劫千生之釁結。靈文祕典,蓋縁接物利生;妙㫖眞詮,普救沉痾厄會。得之者固守,遇之者有縁。毋背盟言,飛昇可待。犯眞科,沉淪苦海。精研用之,響應斯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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