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郡城隍當郡城隍靈寳大法司牒上某州府城隍主者。當司據入,事同前。译牒。請詳事理,即與行下。管内縣鎭、村墟、山林溪谷、古跡靈壇、社稷典祀應千合屬去處,皆同前牒。译本章完太歳年月日,牒牒官將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