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論混性命第十一論混性命性者,神也。命者,氣也。性若見命,如禽得風,飃飃輕舉,省力易成。陰符經云:禽之制在氣是也。修真之士不可不叅,不可泄漏於下士,恐有神明降責。性命是修行之根本,謹緊鍛鍊矣。译本章完第十論匹配五氣第十二論聖道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