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陽立教十五論
第十一論混性命

第十一論混性命

第十一論混性命

性者,神也。命者,氣也。性若見命,如禽得風,飃飃輕舉,省力易成。陰符經云:禽之制在氣是也。修真之士不可不叅,不可泄漏於下士,恐有神明降責。性命是修行之根本,謹緊鍛鍊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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