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壇刊誤論
論說戒署職品第三

論說戒署職品第三

論說戒署職品第三

雲光先生曰:說戒署職修齋前,若入靖三日,即於初日戒誓。若入靖一日,即於其日清旦戒誓。集道衆於法堂,玄中法師前啟靈寳自然朝,髙功法師即宣揚戒誓,各令淨心,專於齋事,秉持敎戒之旨也。然後署六職,各供其職,不得有闕。說戒署職畢,即監齋宣職狀後牓白於齋堂中是也。今睹修齋道士,當日齋集至夜,自玄中法師前,齋主投詞,法師關告後,便昇壇行事。至重謝後,却轉洞案,說戒署職,此乃先行其事,然後署職,何倒錯之甚也。悟微子載詳斯禮,始覺前科之非,而今而後,得以遵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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