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仙翁肘後備急方
治防避飲食諸毒方第七十

治防避飲食諸毒方第七十

治防避飲食諸毒方第七十

雜鳥獸他物諸忌法。

白羊不可雜雄雞。羊肝不可合烏梅及椒食。猪肉不可雜羊肝。牛腸不可合犬肉。 雄雞肉不可合生䓗菜。雞、鴨肉不可合蒜及李子、鱉肉等。生肝投地,塵芥不著者不可食。暴脯不肯燥,及火炙不動,并見水而動,並勿食。鳥獸自死,口不開者,不可食。

水中魚物諸忌。

魚頭有正白連諸齊上,不可食。魚無腸膽,及頭無魫勿食。 魚不合烏雞肉食。生魚目赤,不可作膾。 魚勿合小豆藿。青魚鮓不可合生胡荽。鱉目凹者不可食。鱉肉不可合雞鴨子及赤莧菜食之。妊娠者不可食鱠魚。雜果菜諸忌。

李子不可合雞子及臨水食之。五月五日不可食生菜。病人不可食生胡芥菜。

妊娠勿食桑椹并鴨子、巴豆藿。

羹半夏、菖蒲、羊肉、細辛、桔梗忌菜。

甘草忌菘菜。 牡丹忌胡荽。 常山忌葱。 黄連、桔梗忌猪肉。 茯苓忌大醋。 天門冬忌鯉魚。

附方

食醫心鏡:黄帝云:食甜瓜竟食塩,成霍亂。

孫眞人食忌:蒼耳合猪肉食害人。

又云:九月勿食被霜瓜,食之令人成反胃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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