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笈七籤
第二十一神仙

第二十一神仙

第二十一神仙

經曰:兆審欲得神仙,當知天地父母赤子處。兆汝爲道,不可不知此五神名也,當自苦耳。知之行之,堅守之,常念之,即神仙矣。經中俱有,但當心解耳。旣知其神,當須得太一神丹金液,乃得神仙耳。諸神元氣,虚無無爲,自然爲聖人耳,不爲俗人所施也。兆不能服神丹金液,勞精思念,當自苦耳。故謂兆汝:晝日常念臍中有日,赤黃精氣光明照于臍中;胃中有月,白光赤黃精氣,填滿胃中。暮臥,念日在胃中,赤黃精氣,光明照于胷中;月在臍中,赤黃白光精氣照于臍中。以此爲常,萬世無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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