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忌第四
避忌第四
正一籙云:弟子遇大風雨時,皆不可朝眞醮請,當然坐燒香,爲眞靈不降,候睛爲之。
受道之家,或遭疾病。唯思愆悔過,不得怨咎神明,可晨夕䖍心,焚香禮念,陳列章表,乞贖過尤,無不應也。
道士行法,爲人治病,所受信物,分於寒栖之人,次充功德之用。若私用非道,則治病不驗,罪考難解,殃流子孫。
凡人詣師受道,入靖啟事,弟子皆應三叩頭,摶頰再拜,受訖,三日謝恩。若師在逺處,入靜室,面向師所,在方志心再拜,焚修香火。不得用竈中灰火。
天師門下科令云:竈灰火爲伏龍屎,故宜忌耳。經大喪一年殗,㫷喪四十日殗。限内不得入靖朝眞,限滿𣲙浴,方可朝眞。犯者考病十日。
凡人入靖,朝禮啟事,言詞章表,欲得質而不繁,約而不華,上眞聖聰,不在繁詞。
凡欲入靖朝眞,具衣褐執簡,當心定神存思,然後閉氣入靖。經云:閉口入靖,百神畏憚。功曹使者、龍虎君各可見與語。謂能精心,久久行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