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太一帝君法第六
祝太一帝君法第六
凡道士受學洞經,修行太一之事,不得宣泄太一帝君之名字,以語於不同志之人。泄則犯太玄陰考。兆三犯之者,則五神廢宅,不得復爲仙矣。過三以往,死爲下鬼,已無仙冀。
凡道士受經以後,常晨夕存祝太一帝君之名字,先叩齒三通,微祝曰:凌梵履昌,七靈丈人,太一務猷,五神黃寧。上昇九天,與帝共并。乞願飛仙,七祖胎嬰。解愆釋罪,上登玉淸。
畢,又啄齒七通,嚥液三過。此爲存神釋罪,請帝求仙也。行之七年,則神明感會,帝君喜歡,玄母注生,五神常存,七祖罪釋,受胎
仙,長生不死,白日昇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