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黄帝内經素問卷之三七
黄帝内經素問補註釋文卷之三十七令
唐太僕令啓玄子王氷次註,
宋光禄卿、直祕閣林億等校正,
宋守尚書屯田即孫兆重攺誤。
繆剌論篇:
昔帝問曰:余聞繆剌,未得其意。何謂繆刺?
繆剌,言所剌之穴,應用如紕繆綱紀也。
岐伯對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孫脉;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脉;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脉,内連五臟,散於膓胃,隂陽俱感,五臟乃傷。此邪之從皮毛而入,極於五臟之次也。如此則治其經焉。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絳,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竒病也。
病在血絡,是謂竒邪。口新校正云:按全元令。起云:大絡,十五絡也。
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氣無常處,不入於經俞,命曰繆剌。
四末,謂四支也。
帝曰:願聞繆剌,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其與巨剌何以别之?岐伯曰:邪客於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移易者經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病易。且移。
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剌之,必中其經,非絡脉也。
先病者,謂彼痛未止,而此先病以承之,
故絡病者,其痛與經脉繆處,故命曰繆剌。
絡謂正經之傍支,非正别也,亦兼公孫、飛楊等之别絡也。新校正云:按王氏云:非正别也。按本論邪客足太隂絡,令人腰痛。注引從髀合陽明,上絡嗌,貫舌中,乃太隂之正也,亦是兼脉之正,安得謂之作正别也。
帝曰:願聞繆剌奈何,取之何如?岐伯曰:邪客於足少隂之絡,令人卒心痛,暴脹,胷脅支滿,
以其絡之别者,並正經從腎上貫肝鬲,走於心包,故邪客之,則病如是。
無積者,剌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頃而巳。
然骨之前,然谷穴也,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足少隂滎也。剌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剌此多見血,令人立飢,欲食
不巳,左取右,右取左。
言痛在左取之右,痛在右取之左,餘如此例。
病新發者,取五曰巳。
素有此病而新發,先剌之,五日乃愈已。
邪客於手少陽之絡,令人喉痺,舌卷,口乾心煩,臂外廉痛,手不及頭。
以其脉循手表,出臂外,上肩入缺盆,布膻中,散絡心包。其支者從膻中上出缺盆,上項,又心主其舌,故病如是。
剌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
謂關衝穴,少陽之井也。剌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炎三壯,左右手皆
剌之,故言各一痏痏瘡也。則新校正云:按
甲乙經關衝穴出手小指次指之端,今言
中指者,誤也。
壯者立巳,老者有頃巳,左取右,右取左,比新
病數日巳。邪客於足厥隂之絡,令人卒疝暴痛。
以其絡去内踝上同身寸之五寸,别走少陽,其支别者循脛上睪結於莖,故令人卒疝暴痛。睪隂九也。
剌足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
謂大敦穴,足大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厥隂之井也。剌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災者,可灸三壯。
男子立已,女子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頭項肩痛,
以其經之正者從腦出,别下項,支别者,從膊内左右别下,又其絡自從上行,循背上頭,故頭頃肩痛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其支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别下項。王氏云:經之正者,正當作支。
刺足小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立巳。
謂至隂穴,太陽之井也。剌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五呼。若炎者,可炎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在足小指外,則去爪甲角如韭葉,
不巳,剌外踝下三痏,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巳。
謂金門穴,足太陽郄也,在外踝下,剌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氣滿胷中,喘息而支胠,胷中熱。
以其經自肩端入缺盆絡脉,其支别者,從缺盆中直而上頸,故病如是。
剌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

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謂商陽穴,手陽明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炎一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商陽,在手大指次指内側,去爪甲角如韭葉,
邪客於臂掌之間,不可得屈,剌其踝後。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是人手之本節踝也。
先以指按之,痛乃剌之。以月死生爲數。月生一,曰:一痏二,曰二痏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

十四痛,
隨日數也。月半已前謂之生,月半以後謂之死,虧滿而異也。
邪客於足陽蹻之脉,令人目痛,從内眥始。
以其脉起於足,上行至頭,而屬目内眥,故玉。病令人目痛從内眥始也。何以明之?八十一難經曰:陽蹻脉者,起於跟中,從外踝上行入風池。針經曰:隂蹻脉入鼽,屬目内眥,合於大陽陽蹻而上行。尋此則至於目内眥也。
剌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痏,
謂申脉穴,陽驕之所生也。在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剌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剌腰痛注云:外踝下五分,
左剌右,右剌左,如行十里頃而已。人有所墮墜,惡血留内,腹中滿脹,不得前後,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隂之脉,下傷少隂之絡。剌足内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脉出血,
此少隂之絡也。新校正云:詳血脉出血脉字疑是絡字。
刺足跗上動脉,
謂衝陽穴,胃之原也。剌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主腹大不嗜食,以腹脹滿父取人
不已,剌三毛上各一痏,見血立已。左剌右,右剌左,
謂大敦穴,厥隂之井也。
善悲驚不樂,剌如右方。
善悲驚不樂,亦如上法剌之。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耳聾,時不聞音。
以其經支者從缺盆上頸貫頰,又其絡支别者入耳,會於宗脉,故病令人耳壟時不聞聲者。剌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立聞。
亦同前商陽穴。
不已,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立聞。
謂中衝穴,手心主之井也。在手中指端,去爪甲如韭葉陷者中,剌可入一分,留三呼,灸可三壯。古經脫簡,无絡可尋,恐是剌小。指爪甲與肉交者也。何以言之?下文云:手少隂絡㑹於耳中也。若小指之端,是謂少衝,南一,少隂之井,剌可入一分,留一呼,灸者。可一壯則新校正云:按王氏云:恐是小指爪甲上少衝穴。按甲乙經:手心主之正,上循張嚨,出耳後少陽完骨之下。如是,則安得不剌中衝,而疑爲少衝也?
其不1聞者,不可剌也。
不經聞者,絡氣已絶,故不可剌。
耳中生風者,亦剌之如此數。左剌右,右刺左。凡痺往來,行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而剌之,以月死生爲數。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爲痏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寫。左刺右,右剌左,病已止,不已,復剌之如法。
言所以約月死生爲數者,何以隨氣之盛衰也。
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漸多之;十五曰十五痏,十六冃十四痏漸少之。
如是剌之,則无過數,无不及也。

邪客於足陽明之經,令人鼽衂,上齒寒。
以其脉起於鼻,交頞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𤨔脣,下交承漿,却循頥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故病令人鼽衂,上齒寒也。復以其脉左右交於面部,故舉經脉之病,以明繆處之類,故下文云。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與甲乙經陽明之經作陽明之絡。
剌足中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左刺右,右剌左。

中當爲大,亦傳寫中大之誤也。據靈樞經孔穴圖經,中指次指抓甲上无穴,當言剌大指次指爪甲上,乃厲兊穴,陽明之井,不當更有次指二字也。厲兊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炎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剌足中指爪甲上,无次指二字。蓋以大指次指爲中指,義與王註同。下文云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亦謂此穴也。厲兊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脅痛不得息,欬而汗出。
以其脉支别者,從目兊眥下大迎,合手少陽於頻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胷中,貫鬲,絡肝膽,循脅,故令人脅痛,欬而汙出。蝢之令。
六切。
剌足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
謂竅隂穴,少陽之井也。剌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竅隂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

爪甲角如韭葉,
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欬者,溫衣飮食。一曰已左剌右,右剌左,病立巳。不巳,復剌如法。邪客於足少隂之絡,令人嗌痛,不可内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賁上。

以其經支别者,從肺出絡心,注喟中。又其正經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病令人嗌乾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氣上走,賁上也。頁,謂氣奔也。口新校正云:羊三注以賁上爲氣奔者,非。按難經:胃爲賁門,楊操云:賁,鬲也,是氣上走鬲上也。經既云氣上走,安得更以賁爲奔上之解?
剌足下中央之脉各三痏,凡六剌,立巳。左剌右,右剌左。通窘
謂涌泉穴,少隂之井也,在足心陷者中,屈足踡指宛宛中,剌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嗌中腫,不能内唾,時不能出唾者,剌然骨之前,出血立巳。左刺右,右刺左,
亦足少隂之絡也。以其絡並大經喉嚨故。

爾剌之。此二十九字本錯簡,在邪客手足少隂、太隂、足陽明之絡前,今遷於此。新校正云:詳王注,以其絡並大經循喉嚨差互。按甲乙經:足少隂之絡並經上走心包,少隂之經,循喉嚨。今王氏之注,經與絡交互,當以甲乙經爲正也。
邪客於足太隂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眇,不可以仰息。
足太隂之絡,從髀合陽明,上貫尻骨中,與厥隂、少陽結於下髎,而循尻骨内,入腹上。

絡嗌貫肩中,故腰痛則引少腹控於眇中也。䏚謂季脅下之空軟處也。受邪氣則絡拘急,故不可以仰伸而喘息也。剌腰痛篇中无息字。新校正云:詳王註云:足太隂之絡。按甲乙經乃太隂之正,非絡也。王氏謂之絡者,未詳其㫖。
刺腰尻之解兩胂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爲痏數,發鍼立巳。左剌右,右剌左。
腰尻骨間曰解,當中有腰俞,剌可入同身寸之二寸。新校正云:按氣府論注作二分,剌熱論註作二分,水穴篇註作二分,熱穴篇註作三寸,甲乙經作二寸,留七呼。注與經同。中誥孔穴經云:左取右,右取左,穴當中,不應爾也。次腰下俠尻有骨空各四,皆主腰痛。下膠注與經同,是足太隂、厥隂、少陽所結,剌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胂謂兩髀胛也。腰俞、髁伸皆當取之也。新校正云:按此邪客足太隂之絡,并剌法一頃,已見刺腰痛篇中。彼注甚詳,此特多是腰俞三字耳。别按全元起本舊旡此三字。主氏頗知腰俞无左右取之理,而注之,而不知全元起本舊旡。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
以其經從髆内左右别下貫胂,合膕中,故。

病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引脅而痛下更云内引心而痛。
剌之從項始,數脊椎,俠脊疾救之,應手如痛,剌之傍三痏,立巳。
從項始數脊椎者,謂從大椎數之,至第二椎兩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内循脊兩傍,按之,有痛應手,則邪客之處也。隨痛應手深淺,即而剌之,邪客在脊骨兩傍,故言剌之傍也。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留於樞中,痛髀不可舉。
以其經出氣街,繞髦際,横入髀厭中,故痛令人留於髀樞後,痛解不可舉。樞謂髀樞。剌樞中以毫針,寒則久留針,以月死生爲數,立巳。
髀樞之後,則𤨔銚穴也,正在髀樞後,故言刺髀樞後也。𤨔銚者,足少陽脉氣所發,剌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二呼。若灸者,可炎三壯。毫針者,第七針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𤨔銚在髀樞中,氣穴論云:在兩髀厭分中。此經云剌樞中,而王氏以謂髀樞之後者,誤也。
治諸經剌之,所過者不病,則繆剌之,
正言也。經不病,則邪在絡,故繆剌之。若經所過有病,是則經病,不當繆剌矣。
耳聾,刺手陽明不已,剌其通脉出耳前者。
手陽明,謂前手大指次指去端如韭葉者也。是謂商陽。據中誥孔穴圖經:手陽明脉中商陽、合谷、陽谿、偏歴四穴,並主耳聾。今經所指,謂前商陽,不謂此合谷等穴也。耳前通脉,手陽明脉,正當聽會之分,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齒齲。剌手陽明不已,剌其脉入齒中者,立巳。據甲乙經注圖經,手陽明脉中商陽、二間、三間、合谷、陽谿、偏歷、温留七穴,並主齒痛。手陽明脉貫頰,入下齒中,足陽明脉循鼻外,入上齒中也。齲,丘禹切。
邪客於五臟之間,其病也,脉引而痛,時來時止,視其病,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
各剌其井,左取右,右取左,
視其脉,出其血,間日一刺,一刺不巳,五剌巳。有血脉者,則剌之。如此數
繆,傳引上齒,齒唇寒痛,視其手背脉血者去之。

若病繆傳而引上齒、齒唇寒痛者,剌手背陽明絡也。
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痏,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謂第二指厲兊穴也。手大指、次指,謂商陽。

穴,手陽明井也。針經曰:齒痛,不惡清飮,取足陽明;惡清飲,取手陽明。新校正云:詳前文邪客足陽明,剌中指次指爪甲上,是誤剰次指二字,當如此。只言中指爪甲上,乃是
邪客於手足少隂、太隂、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㑹於耳中,上絡左角。
手少隂真心脉,足少隂腎脉,手太隂肺脉,足太隂𦜉脉,足陽明胃脉,此五絡皆㑹於耳中,而出絡左額角也。

五絡俱竭,令人身脉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尸,或曰尸厥,
言其卒冒悶而如死尸,身脉猶如常人而動也。然隂氣盛於上,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邪氣逆則陽氣亂,陽氣亂,則五絡閉結而不通,故其狀若尸也。以是從厥而生,故或曰尸厥。
剌其足大指内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
謂隱白穴,足太隂之井也。剌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後剌足心,
謂涌泉穴,足少隂之井也,剌同前取涌泉穴法。
後剌足中指爪甲上各一痏,
謂第二指,足陽明之井也。剌同前取厲兊。

穴法:
後刺手太指内側,去端如韭葉,
謂少商穴,手太隂之井也。剌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共。
後剌手心主,
謂中衝穴,手心主之升也。剌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一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不刺手心主。詳此五絡之數,亦不及手心主,而此剌之,是有六絡,未㑹王氷相随注之,不爲明辯之旨也。
少隂銳骨之端各一痏,立已。
謂神門穴,在掌後銳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隂之俞也。剌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不已,以竹管吹落兩耳,
卷二
言使氣入耳中,内助五絡,令氣復通也。當内管入耳,以手宻擫之,勿令氣泄,而極吹之,氣蹙,然後絡脉通也。新校正云:按陶隱居云:吹其左耳極三度,復吹其右耳三度也。

䯶其左角之髪,方一寸,燔治,飮以美酒一杯。不能飮者,灌之立巳。
左角之髮,是五絡血之餘,故鬄之燔治,飮之以美酒也。酒者所以行藥,勢,又炎上而内走於心,心主脉,故以美酒服之。样,音易。
几剌之數,先視其經脉,切而從之,審其虚實而調之,不調者,經剌之;有痛而經不病者,繆剌之,因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剌之數也。
四時剌逆從論
厥隂有餘,病隂痺。
痺謂痛也。隂謂寒也。有餘,謂厥隂氣盛滿,故隂發於外而爲寒痺口。新校正云:詳王氏以痺爲痛,未通。
不足病生熱痺,
隂不足則陽有餘,故爲熱痺。
滑則病狐疝風,濇則病少腹積氣。
厥隂脉循股隂,入髦中,𤨔隂器,抵少腹,又其絡支别者,循脛上睪結於莖,故爲狐疝,少腹積氣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狐夜不得尿,日出方得。人之所病與狐同,故曰狐疝。一曰狐疝,謂三焦狐府爲疝,故曰狐疝。
少隂有餘,病皮痺,隱軫,不足病肺痺,
腎水逆連於肺母故也。足少隂脉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有餘病皮痺,隱軫不足,病肺痺也。
滑則病肺風疝,濇則病積溲血。
以其正經入肺,貫腎絡膀胱,故爲肺疝及積溲血也。
太隂有餘,病肉痺,寒中,不足病脾病。
脾主肉,故如是。
滑則病脾風疝,濇則病積,心腹時滿。
太隂之脉入腹,屬脾絡胃,其支别者,復從胃别上鬲,注心中,故爲脾疝,心腹時滿也。
陽明有餘,病脉痺,身時熱;不足病心痺。
胃有餘則上歸於心,不足則心下痺,故爲是。
滑則病心風疝,濇則病積,時善驚。
心主之脉,起於胷中,出屬心包,下鬲歷絡。

三焦故爲心疝,時善驚。
太陽有餘,病骨痺,身重,不足病腎痺。
太陽與少隂爲表裏,故有餘不足,皆病歸於腎也。
滑則病腎風疝,濇則病積,善時巔疾。
太陽之脉交於巔,上入絡腦,下循膂絡腎,故爲腎風及巔病也。
少陽有餘,病筋痺,脅滿,不足病肝痺。
少陽與厥隂爲表裏,故病歸於肝。
滑則病肝風疝,濇則病積,時筋急目痛。
肝主筋,故時筋急。厥隂之脉,上出額,與督脉㑹於巔,其支别者,從目系下頰裏,故目痛。
是故春氣在經脉,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中。帝曰:余願聞其故。岐伯曰:春者,天氣始開,地氣始泄,凍解氷釋,水行經通,故人氣在脉。夏者,經滿氣溢,入孫絡受血,皮膚充實。長夏者,經絡皆盛,内溢肌中。秋者,天氣始收,腠理閉塞,皮膚引急,
引,謂牽引以縮急也。
冬者,蓋藏血氣在中,内著骨髓,通於五臟。是故邪氣者,常隨四時之氣血而入客也。至其變化,不可爲度,然必從其經氣,辟除其邪,除其邪,則亂氣不生,
得氣而調,故不亂。
帝曰:逆四時而生亂氣奈何?岐伯曰:春剌絡脉,血氣外溢,令人少氣。
血氣溢於外,則中不足,故少氣則。新校正云:按自春剌絡脉至令人目不明,與診要經終論義同文異。彼住甚詳於此。彼分四時,此分五時。然此有長夏剌肌肉之分,而逐時各闕剌秋分之事。疑此肌肉之分,即彼秋皮膚之分也。
春剌肌肉,血氣𤨔逆,令人上氣,
血逆氣上,故上氣。新校正云:按經闕春剌秋分。
春剌筋骨,血氣内著,令人腹脹,
内著不散,故脹。
夏剌經脉,血氣乃竭,令人解迹,
血氣竭少,故解㑊,然不可名之也。解迹,謂。

寒不寒,熱不熱,壯不壯,弱不弱,故不可名之也。
夏剌肌肉,血氣内却,令人善恐。
却,閉也。血氣内閉,則陽氣不通,故善恐。
真刺簵骨,血氣上逆,令人善怒。
血氣上逆,則怒氣相應,故善怒則。新校正云:按經闕。夏剌秋分。
秋剌經脉,血氣上逆,令人善忘。
血氣上逆,滿於肺中,故善忘。
秋剌絡脉,氣不外行,
新校正云:按别本作血氣不行,全元起本作氣不衛外,太素同。
令人卧不欲動,
以虚甚故。新校正云:按經闕。秋剌長夏分。
十八
秋剌筋骨,血氣内散,令人寒慄。
血氣内散,則中氣虚,故寒慄。
冬剌經脉,血氣皆脫,令人目不明,
以血氣光所營故也。
冬剌絡脉,内氣外泄,留爲大痺。冬剌肌肉,陽氣竭絶,令人善忘。
陽氣不壯,至春而竭,故善忘。新校正云:按經闕。冬刺秋分。
凡此四時,刺者,大逆之病。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六經之病,
不可不從也。反之則生亂氣,相淫病焉。
淫,不次也,不次而行,如浸淫相染而生病也。
故剌不知四時之經,病之所生,以從爲逆。正氣内亂,與精相薄,必審九候,正氣不亂,精氣不轉。
不轉,謂不逆轉也。
帝曰:善剌五臟。中心一曰死,其動爲噫。
診要經終論曰:中心者𤨔死。剌禁論曰:一日死,其動爲噫。
中肝五目死,其動爲語。
診要經終論闕而不論。剌禁論曰:中肝五目死,其動爲語口。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語作欠。
中肺三日死,其動爲欬。
診要經終論曰:中肝五日死。剌禁論曰:中肺三曰死,其動爲欬。
中腎六日死,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三曰,
其動爲嚏欠。
診要經終論曰:中腎七日死。剌禁論曰:中賢六日死,其動爲嚏人。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无欠字。
中脾十日死,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十五日死,
其動爲吞。
診要經終論曰:中𦜉五日死。剌禁論曰:中脾十日死,其動爲吞。然此三論皆岐伯之言,而死目動變不同,傳之誤也。

刺傷人五臟,必死。其動則依其藏之所變候,知其死也。
變,謂氣動變也。中心不至,此並爲逆從,重文也。
標本病傳論篇: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皮部論篇前。
黄帝問曰:病有標本,剌有逆從,奈何?岐伯對:

曰:凡剌之方,必别隂陽,前後相應,逆從得施,標本相移。故曰: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得病之情,知治大體,則逆從皆可,施必中焉。
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標本者,萬舉萬當,道不疑惑,識斷深明,則無問於人,正行皆當。

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識猶褊淺,道未髙深,舉且見違,故行多妄。
夫隂陽逆從,標本之爲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著之至也。言别隂陽,知逆順,法明著,見精微,觀其所舉則小,尋其所利則大,以斯明著,故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
言少可以貫多,舉淺可以料大者,何法之明,故非聖人之道,孰能至於是邪?故學之。

者,猶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也。博,大也。
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逺,言標與本,易而勿及。
雖事極深玄,人非咫尺,畧以淺近而悉貰之。然標本之道,雖易可爲言,而世人識見令。無能及者。
治反爲逆,治得爲從。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
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
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
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
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氣,有同氣,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同作固。
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
本先病,標後病,必謹察之。
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本而標之,謂有先病,復有後病也。以其有餘,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也。標而本之,謂
先發輕微緩者,後發重大急者。以其不足,
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也。
謹察間甚,以意調之。
間謂多也,甚,謂少也。多謂多形證而輕易,
少謂少形證而重難也。以意調之,謂審量
標本不足有餘,非謂捨法而以意妄爲調
之也。
間者并行,甚者獨行。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
者,治其本。
并謂他脉共受邪氣而合病也;獨爲一經受病,而無異氣相參也。并甚則相傳,傳急則亦死。
夫病傳者,心病先心痛。
臓真通於心,故心先痛。
舎二十二。
一日而欬,
心火勝釭,傳於肺也。肺在變動爲欬,故爾。三日脅支痛,
肺金勝木,傳於肝也。以其脉循脅肋,故如是。
五日閉塞不通,身痛體重。
肝木勝土,傳於胛也。脾性安鎮,木氣乘之,故閉塞不通,身痛體重。
三曰不已死。
以勝相伐,唯弱是從,五臟四傷,豈其能久,故爲即死。
冬夜半,夏日中,
謂正子午之時也。或言冬夏有異,非也。書夜之半,事甚昭然。新校正云:按靈樞經:大氣入臟,病先發於心,一日而之肺,三月而之肝,五日而之𦜉,三曰不巳,死。冬夜半,夏日中。甲乙經曰:病先發於心,心痛,一曰之肺而欬,三日之肝,肋支痛;五日之脾,閉塞不通,身病體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目中。詳素問言其病,靈樞言其戰,甲乙經。

及并素問、靈樞二經之文,而病與感兼舉之。
肺病喘欬,
臟真髙於肺而主息,故喘欬
三日而脅支滿痛。

季夏之中,月出於寅,與孟月等也。
肝病,頭目眩,脅支滿,
臟真散於肝脉,内連目脅,故如是。
三曰體重身痛,
肝傳於脾;
五曰而脹,
自傳於府。
三、曰:腰脊、少腹痛,脛痠,
謂胃傳於腎。以其脉起於足,循腨内,出膕内廉,上股内後廉,貫眷,屬腎,絡膀胱,故如是也。腰爲腎之府,故腰痛。
三曰不巳,死冬冃入。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目中。
夏早食
曰入,早晏如冬法也。早食,謂早於食時,則令四卯正之時也。
脾病身痛體重,
臟真濡於脾,而主肌肉,故爾。
一曰而脹,
自傳於府。
二曰、少腹腰脊痛,脛痠,
胃傳於腎;
三曰背服筋痛,小便閉,
自傳於府及之服也。股,音吕。
十曰不巳,死,冬人定,夏晏食。

人定,謂申後二十五刻。晏食,謂寅後二十五刻。
腎病少腹腰脊痛,胻痠,
臟真下於腎,故如是。
三曰背侣筋痛,小便閉,
自傳於府。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之服膀胱,是自傳於府及之服也。
三日腹脹,
膀胱傳小腸。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三日上之心,心脹。
十
三日,兩脅支痛,
府傳於臟。新校正云:按靈樞經云:三日之小腸,三日上之心。今云兩脅支痛,是小腸府傳心臟而發痛也。
三曰:不巳,死。冬大晨,夏晏晡。
大晨,謂寅後九刻大明之時也。晏𦟛,謂申後九刻向昏之時也。
胃病脹滿,
以其脉循腹,故如是。
五日少腹腰脊痛,胻痠,
胃傳於腎。
三目背梠筋痛,小便閉,
自傳於府及之服也。
五、曰:身體重,
膀胱水府傳於𦜉也。口新校正云:按靈樞經及甲乙經各云五日上之心,是傍脫傳心,爲相勝而身體重,今王氏言傳脾者,誤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