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註道德經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道常即首章之常道。道常無名,下不敢臣。無名之樸,擬之若小。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賔乙。也。此樸服也。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均,遍也。始制有名,名亦既亡,始制,謂樸散爲器,有噐則有名。夫亦將知止。止者不其名,樸。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猶川谷之於江海。川谷,水之分;江海,水之合。章言道噐之循環也。道無可名,擬之以樸,可謂小矣,而天地以此而始,萬物以此而生,天下孰敢有臣之者乎?爲王者,若能守此道,則萬物自賔服之。服之也,如天地之氣相合為降甘露。侯王體至道以御物,其不令而自均,亦若露然,孰得見其形哉?至於萬作,是撲散為噐而有其名矣。聖人不狗忘撲,故與之以止。止者,復於道也,所以乘萬變而不危殆也。譬若川谷分派,江海為宗,則渾噐道,而仍鎮之以無名之樸耳。

本章完

文本与影印图片来源:识典古籍(北京大学—字节跳动古籍开放文本库),底本以各书版本信息为准。 识典古籍

76 / 172
第 76 页
载入中…
点正文某字,影印图上会框出该字;点图上的字,正文会定位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