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註道德經
第六十五章

第六十五章

第六十五章

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使知,無欲。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爲國,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以福。知此兩者亦楷式,楷模也。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逺矣,曰:玄德,即玄同之德。深,旁周與物反矣,乃至反於物大順。此章言去智之治。古之聖人以道治民,非以明之,將愚之耳。何也?聰明者,道累小也。之難治,以其智多。多智之人,必嗜慾雜而機詐作,則亂之所由生一。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也。能知智之爲賊,不智之為福,可以爲法於天下。知法之而不違一,其德玄矣,尚可測其深、量其逺乎?夫物情莫不貴和,七節獨牋之,是兵物也。孰知其適以大順於道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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