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注
三十輻第十

三十輻第十

三十輻第十

輻共一轂,當其無,有用。和,悔其空,乃能容轉,而車得以行,則車之在此。否則問南市不能運行也。埏埴以爲殊,無有器。尹士山中,虐其中,乃能盛物而得弘。鄢圳山之鑿。戸牖以爲室,當其無,有室之用。居也,當以志之。比日人。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爲用。車器而非虛處,則雖有其物而無以用之,是所以致用者,反在於無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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