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四

一十四

火生於木本藏鋒,不會鑽研莫强攻;禍發總因斯害已,要須制伏覓金公;莫敎燒破河車路,此要須制伏覓金公也。子野曰:木中有火,乃本來已抱此殺氣矣。倘其一發,則木必焚。葢此生殺之機,隔一線之地,百姓眛此,皆流於淫蕩邪僻之歸矣。聖人察其火之將發,以水制之,則火不能爲害也。上陽子曰:木喻此身,火喻精氣,鋒比愛欲,鑽研,此修煉。夫人藉父母精氣而有此身,日夜長大,而精氣復生乎我之身矣。至於年壯,我之精氣日盛,而愛慾之禍至矣,不可得而制伏。若欲制伏,必得先天眞鉛方可,然而不得其眞師指示眞鉛端的次第,切莫強爲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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