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應篇注
證諸無識

證諸無識

證諸無識

誑者:言語虛詐,無識之人,常恃他人耳目爲己之耳目。我幸有知,正當隨事開曉,乃從而誑之,與欺黃口何異?誑法不一,僧人以談空誑,方士以丹藥誑,師巫以鬼神誑,醫卜以生死誑,俾無識者誤信誤執,爲害不小。豈知肆口無忌時,已爲神明之所錄矣。抑更有甚重者,此係在謗諸同學之上。明指敎授者言京口張某有文名,七試不入泮。夢文昌怒視曰:汝十五年厯受五家,束脡甚厚,功無十一,又代作文字,欺誑父兄,誤人子弟。今聚徒館舍,羣習摴蒱,天罰至矣。尙望泮平驚覺,禁不出户,方圖自改。次日,徒洶洶至曰:某生因賭而鬬,爲某生擊死。詞連刑辱,財盡狼狽。可爲一切誰人者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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