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應篇注
不敬其夫

不敬其夫

不敬其夫

夫者,婦之天,終身所依,胡可不敬?不敬者,非悍婦,卽蕩婦也。幸而舉案齊眉,白首相守,固當勤襄內政,始終不倦。卽不幸而靑年居寡,家業寒微,亦當守節撫孤,以存宗社。助其夫不忘其夫,皆敬也。古來賢婦,如梁鴻之妻孟光,歐陽修之母鄭夫人,至今猶嘖嘖人口。若長舌之婦,恣志憑陵;失行之女,忘身撒潑,則尤不敬之大者,鮮有不遭天譴者矣。南宋有厲氏者,本餘杭大族女,嫁四明曹秀才,與夫不相得,仳離而歸,改適曹詠。詠爲秦檜姻黨,驟擢守鄞。元夕張燈州治,合樂宴飲,曹秀才攜家來觀,見厲氏服用精麗,倍極尊嚴,謂母曰:渠合在此受享,吾家豈能留?歎息久之。檜死,詠坐罪貶死於新州,厲氏攜二子扶喪歸。二子復不肖,家貧不能給,訪親舊四明里,過前夫門,見其門庭整潔,花木蓊茂,因自悔曰:我當時能自安於此,豈有今日?遂懊恨而死。此可爲輕棄其夫者鑒。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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